私藏槍支、買賣武裝部隊公文!吉林住建廳原副廳長包洪建被訴

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包洪建(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貪汙、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及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平市人民檢察院向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私藏枪支、买卖武装部队公文!吉林住建厅原副厅长包洪建被诉

資料圖:包洪建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包洪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四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包洪建在擔任武警吉林省總隊吉林市支隊長,武警吉林省總隊副總隊長、副司令員,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期間,利用本人職務上的便利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採取侵吞、騙取的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另查明,包洪建在擔任武警吉林省總隊吉林市支隊長期間,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

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貪汙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包洪建被“雙開”

此前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包洪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包洪建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他人入伍提供幫助,違規辦理港澳通行證,並未經批准出入境;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財物,違規佔用公物,搞權色和錢色交易,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侵吞鉅額公共財物,涉嫌貪汙犯罪;單獨或夥同他人,利用本人或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作為其他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包洪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全無,忘記初心使命,政治上蛻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一再拒絕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幫助和挽救,對抗組織審查;經濟上貪婪,利用職權大搞權錢交易,多次主動出擊尋找“財源”、“商機”,甘於淪為金錢和權力的掮客;生活上腐化,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朋友圈、社交圈烏煙瘴氣,家風不正,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已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包洪建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吉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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