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税?月饼税?一文告诉你究竟是什么税

今天是双11,大家在尽情购物的同时,一篇新闻同时也刷爆了眼球,深圳市将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调整为:宗地容积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媒体把它解读为深圳取消了豪宅税。而

深圳税务局也进行了官方回复,主要是明确两点,一是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等政策,由市住建部门制定;二是深圳市买卖二手房增值税税收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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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就有一个挺有意思的事情,媒体说二手房税收政策变了,深圳市税务局说没有变,那么谁对呢?其实谁都没有错,只是看的角度不一致。深圳的二手房税收政策沿用的是财税[2015]39号文,当时还叫营业税,2016年改征增值税,但只是税种名字改了,其他内容不变。39号文对二手房营业税(增值税)是这么规定的: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上述政策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其具体含义在39号文里没有明确,不过39号文规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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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5﹞26号规定, 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这就是普通住房的由来,目前,广东省包括深圳市对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都是在上述标准上浮20%,即144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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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说到这里,大家可以看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会涉及到是否征税的问题,而别按国务院的规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有三点:容积率、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深圳这次实际是取消了价格标准。深圳房价近几年涨幅较大,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在2015年大概300万,现在要卖到800万,按原有税收政策,这套房子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普通住房,也就是豪宅,只能按差额征收增值税25万元(500*5%),那按现有政策,不需要考虑价格标准,则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由于超过2年,就可以免征增值税。所以就出现了媒体所说的取消了豪宅税。

和豪宅税类似的,还有月饼税、馒头税等等,实际当中当然没有这些税,只是人们形象的说法。但其实也说明了税收问题在现实中是非常敏感的,一些小调整都会引起掀然大波。就像这次取消豪宅税一样,虽然政策没有变,但不得不说确实也是变了,只能说是春江水暖鸭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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