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誼兄弟:與演員簽署合同均合法合規 是否存在偷稅漏稅?

10月3日,隨著范冰冰被舉報“陰陽合同”涉稅問題一錘定音,有投資者在網上質疑事件導火索《手機2》的出品方之一——華誼兄弟是否也涉及偷逃稅款。

華誼兄弟7日回應,公司一直遵守上市公司法律法規,與合作演員簽署的合同均合法合規。

華誼兄弟:與演員簽署合同均合法合規 是否存在偷稅漏稅?

范冰冰和華誼老總王中磊

由於涉稅問題,范冰冰需要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共計約8.84億元人民幣。這使得華誼兄弟也成為了輿論焦點。

一名投資者當天就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提問華誼兄弟,到底有沒有違法犯罪或偷逃稅款等問題。華誼方面在4天后回覆稱,公司一直遵守上市公司法律法規,與合作演員簽署的合同均合法合規,並依法及時繳納相關稅費。

此外,該投資者還詢問了對崔永元追訴的進展情況。華誼兄弟表示,公司會依法對不實信息的發佈、傳播者追究法律責任,有進展將及時公佈。

華誼兄弟:與演員簽署合同均合法合規 是否存在偷稅漏稅?

其實,早在崔永元曝料伊始,就曾有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上質疑“陰陽合同”事件對華誼業績的影響。華誼方面在6月5日的回應與此次如出一轍:

“公司一直遵守上市公司法律法規,與合作演員簽署的合同均合法合規,並依法及時繳納相關稅費。”

待到7月10日,@華誼兄弟 官微又“喊話”崔永元,稱其“捏造散佈虛假負面信息”,並強調公司始終堅持合法合規經營,可以依法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華誼兄弟:與演員簽署合同均合法合規 是否存在偷稅漏稅?

10月7日,《新京報》也就華誼此次對投資者的回應刊登了報道。文章指出,實際上范冰冰早已自立門戶,周迅、黃曉明、李冰冰等多名知名藝人此前也早就離開了華誼。

華誼兄弟自己也曾在2017年年報的風險提示中表示,由於業務規模有限,少數簽約製片人及導演對公司業績的貢獻佔比相對較高,公司將積極採取多種人才管理措施,加強公司人才儲備及業務規模的持續擴大,減少核心專業人才變動給公司經營業務帶來的負面影響。

不過,華誼兄弟至今還與不少藝人“綁定”在一起。比如2015年10月,華誼兄弟宣佈以7.56億元收購浙江東陽浩瀚影視娛樂有限公司70%的股權。此時這家公司僅成立了一天,估值便超過10億元。《新京報》認為,這離不開浩瀚影視旗下股東藝人——李晨、馮紹峰、Angelababy、鄭愷、杜淳、陳赫等人的商業價值。

再比如,收購浩瀚影視後短短1個月,華誼兄弟以10.5億元收購東陽美拉股東馮小剛、陸國強合計持有的70%股權,以電影、藝人經紀以及綜藝節目為主要業務的東陽美拉就成為了華誼兄弟的子公司。這家東陽美拉在被收購時,也僅成立了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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