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法院组织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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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洪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区纪委、井岗镇、五里墩街道等10余家单位,近200名工作人员和该院干警一起走进法庭,旁听了案件庭审全过程,“零距离”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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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自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洪某某在担任合肥市蜀山区南七街道某社居委出纳兼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取承租户房租费不入公司账户的方法,侵占房租费未入账金额2650147元,用于赌博等个人消费使用。

庭审现场,案件审理依法有序进行,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审理程序后,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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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某某的犯罪历程给在场的旁听人员敲响了警钟,警示大家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好职责,坚守住廉洁底线,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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