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的
發現、報告、管理工作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了
《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管理規範》
加強對無症狀感染者的管理
![国务院通知:无症状感染者这样管理!速来查查你是否接触过→](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管理規範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2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管理規範》已經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
2020年4月6日
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管理規範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的發現、報告、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以下簡稱無症狀感染者)是指無相關臨床表現,如發熱、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臨床識別的症狀與體徵,但呼吸道等標本新冠病毒病原學檢測呈陽性者。無症狀感染者有兩種情形:一是經14天的隔離醫學觀察,均無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臨床識別的症狀與體徵;二是處於潛伏期的“無症狀感染”狀態。
第三條 無症狀感染者具有傳染性,存在著傳播風險。
第四條 加強對無症狀感染者的監測和發現:一是對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主動檢測;二是在聚集性疫情調查中的主動檢測;三是在新冠肺炎病例的傳染源追蹤過程中對暴露人群的主動檢測;四是對部分有境內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續傳播地區旅居史人員的主動檢測;五是在流行病學調查和機會性篩查中發現的相關人員。
第五條 規範無症狀感染者的報告。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無症狀感染者,應當於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縣級疾控機構接到發現無症狀感染者報告後,24小時內完成個案調查,並及時進行密切接觸者登記,將個案調查表或調查報告及時通過傳染病報告信息管理系統進行上報。無症狀感染者解除集中醫學觀察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在傳染病報告信息管理系統中填寫解除醫學觀察日期。
第六條 強化信息公開。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天公佈無症狀感染者報告、轉歸和管理情況。各省(區、市)公佈本行政區域的情況,本土傳播和境外輸入情況分別統計報告。
第七條 加強對無症狀感染者的管理。無症狀感染者應當集中醫學觀察14天。期間出現新冠肺炎相關臨床症狀和體徵者轉為確診病例。集中醫學觀察滿14天且連續兩次標本核酸檢測呈陰性者(採樣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可解除集中醫學觀察,核酸檢測仍為陽性且無臨床症狀者需繼續集中醫學觀察。
第八條 無症狀感染者在集中醫學觀察期間如出現臨床表現,應當立即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規範治療,確診後及時訂正。
第九條 對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應當集中醫學觀察14天。
第十條 組織專家組對集中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進行巡診,及時發現可能的確診病例。
第十一條 對解除集中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應當繼續進行14天的醫學觀察、隨訪。解除集中醫學觀察後第2周和第4周要到定點醫院隨訪複診,及時瞭解其健康狀況。
第十二條 有針對性加大篩查力度,將檢測範圍擴大至已發現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做好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點場所的強化監測,一旦發現無症狀感染者應當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第十三條 無症狀感染者具有傳播隱匿性、症狀主觀性、發現侷限性等特點,國家支持開展無症狀感染者傳染性、傳播力、流行病學等科學研究。
第十四條 加強與世界衛生組織等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的信息溝通、交流合作,適時調整診療方案和防控方案。
第十五條 各地要加大新冠病毒知識科普宣傳力度,指導公眾科學防護,廣泛開展培訓,提高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和社區工作人員等的防控能力和水平。
科普多一點
新聞多一點
什麼是無症狀感染者
是否和他們有過接觸?
你想知道的,接著往下看哦
什麼是新型冠狀病毒無症狀感染者?
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以下簡稱無症狀感染者)是指無相關臨床症狀,如發熱、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臨床識別的症狀與體徵,但呼吸道等標本新冠病毒病原學檢測陽性者。無症狀感染者可分為兩種情形:
1
一是感染者核酸檢測陽性,經過14天潛伏期的觀察,均無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臨床識別的症狀與體徵,始終為無症狀感染狀態;
2
二是感染者核酸檢測陽性,採樣時無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臨床識別的症狀與體徵,但隨後出現某種臨床表現,即處於潛伏期的“無症狀感染”狀態。
如何查詢無症狀感染者
資料顯示,發現無症狀感染者主要有四種途徑:
1
對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主動檢測;
2
聚集性疫情調查中開展的主動檢測
3
新冠肺炎病例的傳染源追蹤過程中對暴露人群的主動檢測;
4
對部分有新冠肺炎病例持續傳播地區的旅行史和居住史人員的主動檢測。
無症狀感染者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一定壓力,為幫助防疫人員迅速篩查出密切接觸者、精準查驗人員旅行史,早一步開展主動檢測定位無症狀感染者,實現“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早治療”,國務院客戶端上線“疫情防控行程證明”,包含三項功能:
防疫人員可以查這裡↓
是否接觸過無症狀感染者
隨著對無症狀感染者的重視,國務院還上線了“患者同乘接觸者查詢”,可以查詢被檢測出來的無症狀感染者的同乘接觸者。
√ 數據每日更新,範圍是14天內和已檢出的無症狀感染者同乘一趟飛機、火車,並坐在前後三排的人員。
√ 如果你查到自己是無症狀感染者前後三排同乘接觸者,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請立刻報給社區,且不要出門。
個人可查這裡↓
“患者同乘接觸者查詢”
往 期 要 聞 回 放
再添1個!廣西醫用口罩生產企業增至18家
廣西藥監局多舉措加強疫情防控出口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
突破100個!廣西防疫緊缺藥品醫療器械增至102個
閱讀更多 貴港市港南食藥監管局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