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津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

困难群众罹患重特大疾病,

对于家庭可说是雪上加霜,

今天小保就为大家解疑关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一些常见问题。

【解读】新津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

哪些人可以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具有我县户籍,年度住院费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各项救助后,个人负担费用累计在0.5万元(含)的低保对象、民政1类和2类低收入家庭。

哪些疾病可以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解读】新津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心脏病、重度精神病、脑梗塞、肝硬化、帕金森氏病、坏死性胰腺炎。


救助金额是怎样计算的?

1.个人负担住院费用累计在0.5万元至1万元(含),按60%进行救助。

2.个人负担住院费用累计在1万元至3万元(含),按65%进行救助。

3.个人负担住院费用累计在3万元至5万元(含),按70%进行救助。

4.个人负担住院费用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按75%进行救助。

5.城乡低保对象在同一救助比例的基础上上浮10%。

6.民政2类低收入对象,按照1类低收入对象救助标准的70%享受救助。


年度最高救助额是多少?

城乡低保对象、民政1类低收入对象年度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民政2类低收入对象年度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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