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應該聽說過“停息掛賬”,但銀行有這樣的規定嗎?實際上,“停息掛賬”一詞並不準確,應稱之為“協商分期”。
“協商分期”通常是指銀行確認您逾期無法還款,但在與您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前仍有還款意願。所以必須滿足這兩個條件。
一、當您主動與銀行或銀行聯繫時,您必須主動向銀行工作人員描述您目前的情況,解釋您無力償債的原因,並告訴他們您暫時無法支付儘可能多的款項,但如果您較少,您可以每月全額支付。
銀行不會聽你的“一面之詞”,同意簽署協議。銀行會根據以往的收款記錄、還款記錄、刷卡消費等維度來考慮。
二、在您以往的刷卡記錄中,您始終保持良好的還款行為,銀行可以在您逾期後隨時與您聯繫,您已經與他們積極溝通。否則,你的分期付款要求很有可能得到滿足。
與銀行溝通後,銀行開始評估是否滿足條件。符合條件的,銀行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協議將以傳真方式送達。送達後,您需要附上身份證複印件,並簽名。銀行收到協議後將予以報告。一般來說,協議將在一週內生效。生效後,銀行將遵循還款時間原則!
2011年1月13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辦法》第七十條規定:
在特殊情況下,經確認信用卡債務金額超過持卡人還款能力,持卡人仍有還款意願的,髮卡行可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分期付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
個性化分期付款協議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 (一)債務的餘額、結構和貨幣;
- (二)每期還款的期限、方式、貨幣、日期和金額;
- (三)年費是否,利息及其他費用在還款期內計提;
- (四)在個性化分期付款協議相關資金全部結清前,持卡人不得承諾向任何銀行申請信用卡;
-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合同;
- (六)其他與還款有關的事項。
雙方達成協議並簽訂分期還款協議的,髮卡銀行及其髮卡業務服務機構應當停止對持卡人的收款,除非持卡人未履行分期還款協議。
如果達成口頭還款協議,開證行必須保留記錄材料。記錄材料的保存期限至少應至欠款結清之日止。
“協商分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如果你還有一點償付能力,儘量不要選擇這種方法。如果實在是沒有辦法了,相比與“逾期”、“信用汙點”和“壞賬”來說,這種方法確實更好。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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