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歷史:蚌埠市

史前時期,今蚌埠(含市區及所轄懷遠、五河、固鎮三縣,下同)地域為淮夷族聚居區。傳說大禹治水南下淮泗,路過今禹會區境內塗山娶塗山氏女為妻,並生啟(公元前21世紀,啟建立夏朝,為華夏第一代帝王)。

春秋戰國時期,今蚌埠曾分別為徐方、魯、宋、吳、越、楚等國邑地。

秦朝時期,秦王朝建立後實行郡縣制,今淮河南岸地域屬九江郡曲陽縣、鍾離縣等縣分領;今淮河北岸懷遠、蚌埠、固鎮、五河地域為泗水郡蘄、徐等縣分領。

南宋時期,至南宋寶祐五年(1257年),分鐘離縣(今鳳陽縣)置懷遠軍和荊山縣,轄今懷遠縣及蚌埠市區西部、固鎮縣一部,今蚌埠市區東部屬濠州鍾離縣;南宋鹹淳七年(1271年)始置淮安軍及五河縣。南宋、金對峙時期,今固鎮縣先為宿州蘄縣、靈璧縣及泗州虹縣分領,後為宿州、靈璧、荊山、五河等縣分領。

元朝時期,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撤銷懷遠軍,改荊山縣為懷遠縣屬濠州(治今鳳陽),今蚌埠市區西屬濠州懷遠縣,東屬濠州鍾離縣;今固鎮縣為宿州及宿州靈璧縣、泗州五河、濠州懷遠縣分領。

明朝時期,明洪武年間,鍾離縣先後改為中立縣、臨淮縣,增設鳳陽縣;今蚌埠市區西屬鳳陽府懷遠縣,東屬鳳陽府鳳陽縣;今固鎮縣分屬鳳陽府宿州及鳳陽府懷遠縣、鳳陽府宿州靈璧縣、鳳陽府泗州五河縣、鳳陽府鳳陽縣。濠州先更名臨濠府後更名鳳陽府,全境均屬鳳陽府。

清朝時期,清沿襲明制全境屬鳳陽府,雍正年間泗州脫離鳳陽府,五河縣屬泗州,其餘均屬鳳陽府。其中鳳陽縣主簿衙門駐小蚌埠鎮,清同治二年(1863年),劃鳳陽縣馬村溝以西、懷遠縣席家溝以東、靈璧縣後樓為蚌埠獨立行政區,置三縣司,直屬安徽省鳳陽府。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廢鳳陽府,懷遠縣、五河縣直屬安徽省。1914年,全境屬安徽省淮泗道(治鳳陽縣)。同時廢蚌埠三縣司,今蚌埠市淮河以北劃屬靈璧縣,淮河以南劃屬鳳陽縣;今固鎮縣仍為宿縣、靈璧、鳳陽、五河、懷遠等縣分領。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正式廢道,鳳陽縣、懷遠縣、靈璧縣、五河縣先後直屬安徽省。1929年初,蚌埠成立市政籌備處,翌年撤銷,仍屬鳳陽縣。1932年,懷遠縣、鳳陽縣先後改屬安徽省第四區、第四專區,五河縣先後改屬第七區、第六專區。1938年,鳳陽縣城由府城遷至蚌埠,同時蚌埠又為安徽省會(當時名為鳳陽縣蚌埠鎮)抗日戰爭勝利後,懷遠縣改屬安徽省第十專區,鳳陽縣先後改屬安徽省第九專區、第五專區,五河縣屬安徽省第四專區。1946年11月,蚌埠成立市政籌備處。1947年1月1日,蚌埠正式設市,脫離鳳陽縣(府城又重新作為鳳陽縣城),轄原屬鳳陽縣的淮河以南部分地區和淮河以北小蚌埠地區,直屬安徽省,為安徽省第一個設市的城市。

1949年1月20日,蚌埠解放。10月1日新中國成立後,蚌埠市屬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懷遠縣、五河縣屬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宿縣專區。

1952年4月,蚌埠市直屬安徽省。1956年,宿縣專區、滁縣專區合併為蚌埠專區。蚌埠市、懷遠縣、五河縣屬蚌埠專區。

1961年,撤銷蚌埠專區,重新設立宿縣專區,懷遠縣、五河縣屬宿縣專區,蚌埠市由安徽省直轄。1964年,由宿縣、靈璧縣、懷遠縣、五河縣銜接處各一部,析置固鎮縣,屬宿縣專區。

1971年,宿縣專區更名為宿縣地區,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屬宿縣地區。

1983年7月,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由宿縣地區劃歸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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