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噹噹的事不是法律問題!

李國慶帶人搶走噹噹的公章,並聲稱已經召開了股東會解除俞渝的全部職務,然後噹噹發聲明、副總裁出來說已經報警……

一個瓜又一個瓜,和之前的幾次大戰構成一個連續劇,而且看起來遠遠沒有要大結局的意思。

但是,我要說的是:這不是個法律問題。

1、李國慶在噹噹沒有任何職務,根據噹噹公佈的信息,持股約28%,從公司法意義上來說,除非公司章程特別規定,否則他只有要求召開臨時股東會的“可能性”,額這個可能性要實現,太南了。

2、根據公開的信息,噹噹是完全在俞渝的控制之下的,不太可能在她不知道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罷免她的任何決議。

3、罷免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不是貼個告示就可以的,要走的路很長,李總只邁出了極具象徵意義的一步,還是懸在半空、沒有落地的。

4、公司的公章和財務章之類的東西不代表公司的控制權,就像房本不代表房子本身一樣,被搶走了,掛失再辦一個就行了。

所以,結合之前的情況來看,我個人覺得,這件事不是法律問題,屬於一種行為藝術吧。

一方面可以製造一個大新聞,在流量即利益的時代,不花錢的頭條不是誰都可以上的,需要越來越大的瓜;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在為離婚案件爭取籌碼。

我這麼一說,立刻就有人問了:那我們也可以這麼複製一下嗎?實在也太想頭條一把了。

你看,誰是傻子呢,你不去是因為你知道後果會很嚴重,如果是我們去搶公章,警察分分鐘就亮出來手銬了,但是如果“老公”搶了“之前”和他有關係的、現在屬於他“老婆”的東西,警察一般不會干涉,最多按照尋釁滋事啥的行政拘留一下,然後和老婆說,你們有民事糾紛,法院解決吧。也就是說,這個瓜要付出的成本很低,完全值得嘗試。


總之,我們作為普通群眾,雖然吃瓜的邊際效益在減少,但還是挺經典的,看似“莽撞”其實也大概率是精算過的,有心人記錄下來,活色生香的商戰+情感的大片啊。


法律人,趕緊做一個系列的法律培訓,包括:婚前和婚後財產怎麼安排;海外信託在家族財產保護和傳承中的運用;律師如何幫助進行離婚談判;如何控制公司的控制權;法律教你如何分辨壞伴侶;……


特別聲明:以上文字純屬閒聊,既不是專業分析,也沒有要褒貶誰的意思。如有不對,還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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