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涉嫌骗取贷款罪案

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涉嫌骗取贷款罪案

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涉嫌骗取贷款罪案
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涉嫌骗取贷款罪案

2020年4月27日上午,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院首例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

公诉机关诉称,重庆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小贷公司”)是经重庆两江新区金融发展局批准设立并经工商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其各项贷款和票据贴现业务可通过线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庆小贷公司委托北京百付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付宝公司”)作为合法委托付款人,授权百付宝公司代表重庆小贷公司进行线上代付款业务。

2016年10月26日,重庆小贷公司与北京市淏泽源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淏泽源公司”)签署百度信贷产品合作贷款款项支付协议,双方合作开展教育信贷事宜,约定由重庆小贷公司向淏泽源公司具有贷款需求的学员发放贷款,所发放的贷款由学员在淏泽源公司开展的培训教育服务中使用。同年12月,时任淏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沈某与被告人罗某基共谋,由被告人罗某基在北海市以淏泽源公司的名义成立所谓的“北海校区”,开展所谓的“国际财务管理师(IFM)”教育培训,并组织“学员”从重庆小贷公司贷款。

罗某基伙同黄某毅、龙某劲等4人(均另案处理)等对外发布“贷款广告”,招揽急需贷款的人员(所谓“学员”)贷款,并以北海市海城区北京路某大厦为地点帮助“学员”办理贷款。徐某、王某等141名“学员”在黄某毅等人的帮助下,从手机上下载百度钱包APP,注册账号,上传个人信息,并从中申请教育贷款。为了让教育贷款顺利发放,被告人罗某基在沈某的指使下,让黄某毅等4人虚构“北海校区”及管理人员信息,并组织所谓的“学员”到租赁的某地点假装上课签到及上课。黄某毅等4人将伪造的上课签到及上课照片等材料发给罗某基,再转发给沈某,由沈某上交给重庆小贷公司。通过此种方式,141名“学员”共计2329040元的教育贷款得以通过审批并发放。由百付宝公司代重庆小贷公司将此贷款打入淏泽源公司的银行账户,沈某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后,将剩余钱款转给罗某基,后再打入141名“学员”的银行账户。罗某基及黄某毅等从中收取相应的手续费获利。

沈某、罗某基、黄某毅等通过上述方式,骗取了重庆小贷公司的教育贷款共计2329040元。截止2019年11月,52名“学员”已还清贷款,89人逾期还款,仍有本金90余万未还。

2017年4月,罗某基被抓获,随后,通过网上追逃沈某也被抓获归案。案发后,沈某、罗某基、黄某毅等退出赃款共计24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沈某、罗某基伙同同案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月27日,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的意见和被告人辩解、陈述及其辩护人的意见。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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