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法檢兩長出庭會審一綁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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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法检两长出庭会审一绑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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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伴隨著莊嚴的法槌敲下,由嵩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杜某甲等三人綁架案在嵩明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由我院檢察長楊建林擔任國家公訴人,法院院長曹軍擔任審判長。20餘名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分法官到庭觀摩評議,10餘名群眾旁聽庭審。

嵩明法检两长出庭会审一绑架案

被告人杜某甲為了快速賺錢謀取不義之財,與被告人姚某某在微信上取得聯繫後,兩人一拍即合相約作案,經過事先踩點守候精心預謀,提前準備作案工具,趁晚上被害人駕車回家停車之機,將被害人挾持並控制,以其作為人質向其家屬索要贖金。杜某甲聯繫其父親杜某乙開車送其去拿錢,其父知情後開車送其前往交易地點併為其傳遞信息通風報信。經過警方縝密偵查精心布控,於案發第二天下午成功解救了被害人,先後抓獲三名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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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杜某甲、姚某某使用暴力手段挾持、威脅恐嚇被害人作為人質,勒索鉅額贖金,被告人杜某乙參與作案,三人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綁架罪追究其三人的刑事責任。在四個多小時的庭審中,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被告人最後陳述等環節,三名被告人均當庭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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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是落實司法責任制的有效舉措,我院自今年1月起實行捕訴合一的辦案模式,推行繁簡分流,組建專業化辦案團隊,檢察長深入一線執法辦案,增強司法親歷性,起到了良好的示範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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