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清所謂“政信產品”真面目!五問五答帶您瞭解

一般而言,“政信產品”是指基於政府信用的金融投資產品,因多數地方政府的直接融資職能由其設立的地方融資平臺承擔,所以政信產品也指政府控股企業主導或參與的金融投資產品。近年來,大量銷售所謂“政信產品”的中介機構陸續出現,眾多投資者開始選擇投資這類“政信產品”。

认清所谓“政信产品”真面目!五问五答带您了解

那這些所謂的“政信產品”到底是什麼,

銷售機構到底有沒有相關資質,

風險到底大不大呢?

餘小微帶您來了解——

問:

市面上銷售的“政信產品”到底是什麼,購買這些產品有什麼風險嗎?

答:

這類“政信產品”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理財產品,並沒有在中國理財網(銀保監指定官網) 備案,更沒有所謂的政府信用擔保,從本質上來說其實就是一種借貸,是企業融資的一種手段。通過投資者和企業雙方直接簽訂借貸合同,缺少第三方及以正規承銷方加入,政府也不會承諾為其風險兜底,一旦延期或違約,融資方不會進行剛性兌付,投資者將承擔全部風險。

問:

這類“政信產品”的承銷商和備案機構有沒有相應的資質?

答:

大部分所謂的“政信產品”的承銷商都不是正規金融機構,純粹只是一種信息中介機構,根本沒有對承銷的產品進行負責任的事前盡職調查查證。而多數所謂“政信產品”備案的地方交易場所沒有在轄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備案,沒有合格的資質,一旦產品出現延期或無法兌付,全部風險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問:

這些“政信產品”與正規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相比有哪些不可控的風險?

答:

這些所謂的“政信產品”相比正規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要大的多,主要體現在以下4點:1.融資方沒有找託管銀行設立專門的託管賬戶,資金用途無法得到保證;2.產品融資主體的還款來源、抵押資產不明確;3.擔保方出具的擔保函在法律效應上存在疑問,無法確保出險後得到應有的賠付;4.承銷方和融資方對合格投資者的篩選和風險提示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

問:

如何對這類“政信產品”和其銷售機構進行有效的甄別?

答:

一是看承銷方是否持有銀保監會、證監會、人民銀行授權的經營許可資格,產品備案的地方交易所是否得到該轄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認可和備案。二是看認購合同是否規定了承銷方、融資企業、擔保方的責任和義務。三是看相應的主體是否在網上被有關媒體曝光或者往期出現過延期兌付等風險。

問:

那廣大投資者應該如何選擇購買理財產品呢?

答:

投資者首先應該選擇具有金融許可證的理財產品發行方,如有政府備案或者批覆的銀行、保險、證券等正規金融機構;其次要多渠道核實擬投資理財產品資金募集後所投項目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最後要多參考持牌金融機構中有合法資質的理財經理的投資建議,不要被“政信產品”銷售中介機構所誇大的“高收益”誘惑,才能避免踏入投資陷阱,確保本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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