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快報:海底撈“老鼠門案”:這次,“老鼠屎”沒能壞了“

一滴水,能折射太陽光輝。一樁案,能彰顯法治道理。核心價值觀是一個民族賴以維繫的精神紐帶,是一個國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礎。如果沒有共同的核心價值觀,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就會魂無定所、行無依歸。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承擔著執法辦案、明斷是非、定分止爭、懲惡揚善、維護正義的神聖職責,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肩負著重要使命。法院的一紙判決不僅僅是對一起具體案件的處理,更是對社會風尚的一種引領。人民法院每年都要審結大量案件,其中一些看似很“小”的案件卻產生了巨大影響力,它們傳遞法治正能量,引領道德新風尚,贏得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對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了積極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小案大道理 時代新風尚”欄目,帶您一起回顧那些熠熠生輝的“小案”,回味那些蘊含其中的“道理”,共同感受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所弘揚的公平正義正能量。今天回顧的是海底撈“老鼠門”案,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海淀分公司企業管理部主任 李勇以及大V蘇航進行了精彩點評。案情回顧火鍋店用餐時,趁人不備將自己攜帶的老鼠放入火鍋內,後以吃到老鼠為由,以向媒體公開、向有關部門舉報相要挾,要求商家賠償500萬元。2019年5月9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依法做出判決。2018年11月12日,被告人郭某某使用礦泉水瓶將一隻老鼠從老家帶至北京。次日18時許,郭某某攜帶事先準備好的老鼠,到北京市豐臺區海底撈餐廳就餐。過程中,郭某某將老鼠放入火鍋內,之後以食品安全為由,以向媒體公開、向相關部門舉報為要挾,索要人民幣500萬元。協商未果後,郭某某於當日向公安機關報案,並於次日向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11月15日,海底撈店員撥打110電話報警,11月19日郭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公訴機關以被告人郭某某犯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

邢台快报:海底捞“老鼠门案”:这次,“老鼠屎”没能坏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製造食品安全假象為手段,以損害商業信譽為要挾,向監管部門虛假舉報,向公安機關虛假報案,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予處罰。因商家積極報案,郭某某並未實際取得錢款,系犯罪未遂,故依法對其減輕處罰。被告人郭某某雖在庭審前委託家屬代為支付未結餐費並補償營業額損失,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現,但其當庭辯稱“500萬的賠償數額系海底撈店員提出,且其並未堅持索賠”的意見,與在案證人證言、微信聊天記錄、錄音錄像等證據不符,其當庭並未真誠悔過,悔罪表現一般。被告人郭某某的行為影響市場主體的正常經營活動,浪費行政執法資源和警務資源,破壞誠信、有序的營商環境,甚至可能引起社會公眾對食品安全的誤解,行為性質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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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現場為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誠實守信的社會價值體系,保護良好的營商環境,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案件宣判後,公訴機關未抗訴,被告人未上訴。目前,此案已生效。大V點評蘇航:依法守護誠信 用誠信激發經營活力“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法治的承諾,是通過守護誠信培育市場信賴,確保食品安全“脫鉤”舌尖痛點。本案中,郭某某利用公眾焦慮構陷餐飲企業,甚至虛假報案,妄圖借力執法資源實現敲詐目的,實屬處心積慮。處理稍有疏忽,就難免觸發誠信者吃虧、守法者無力的寒蟬效應,磨損作為營商環境底色的法治信心。因此,本案裁判體現的自覺與擔當令人激賞。判決中對郭某某行為在經營活動、執法辦案、營商環境、輿論印象等方面的負面影響予以明確,認定其“行為性質惡劣”並依法處理。在有序推動復工復產的當前,司法裁判的價值引導有助於用安全提振消費信心,用誠信激發經營活力。法律定力不改,何懼世事如棋?非常時期,法治依然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代表點評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海淀分公司企業管理部主任 李勇誠信守法基石牢固 抵制“碰瓷”有底氣法院依法懲處郭某某“碰瓷”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公眾看得見、聽得到的方式,維護了公平正義,同時傳遞出維護誠實守信的價值理念。同時,本案也提醒經營者,“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是企業的立身之本,發展之基,壯大之源;誠信、守法經營是企業維護商譽的基石。基石牢固,抵制“碰瓷”才有底氣。目前,各個行業都按下復工復產的“快進鍵”,更需要良好的司法環境作保障。司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規範市場行為,為經濟健康、快速發展保駕護航。(來源:廣宗法院)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91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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