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後廢除一夫多妻,那姨太太該如何解決?處理方案令現代人羨慕

眾所周知,我國古代女性地位低下,宣揚“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觀念,以父、夫、子為綱,女性往往被視作男性的附庸,男子迎娶三妻四妾幾乎是司空見慣的事。凡是有錢有權的男性都會迎娶幾個小妾,以此彰顯自己的地位能力。“辛亥革命”之後,新文化浪潮席捲全國,女性地位顯著提高,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受到新思想抨擊。為保護女性權利,政府大力宣揚一夫一妻制,下令廢除一夫一妻多妾制。然而這種陋習並沒有及時得到糾正,把持政權的基本都是獨裁軍閥及前清舊吏,這些人深受傳統思想影響,推行一夫一妻制不過是順應時代潮流,喊喊口號和做做樣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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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富商與妻妾子女合影

中國一夫多妻制起源於母權制後期,為父權制婚姻的形式特點,最初選擇對象主要是姐妹,其地位平等,如舜帝迎娶的娥皇、女英。進入階級社會後,多妻制性質發生了改變,一個男子只能有一位正妻,剩下的都稱為妾室,其地位嚴重不對等,“嫡庶有別”的觀念也由此衍生而來。一夫一妻多妾制最開始是流行於帝王、諸侯、權貴之間,後來流傳至民間,凡是有點財權的男性為彰顯自己的地位,都會多娶幾房小妾。民國時期,納妾之風依舊盛行,許多鄉紳財主和大小軍閥沿襲舊例,都會娶幾房姨太太進府伺候自己。大總統袁世凱更是“以身作則”,娶了一位妻子和九房姨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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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大總統袁世凱舊照

不過這些姨太太終究只是地位低下的妾室,在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哪怕是曾經的皇帝也只能有一個正室妻子。對於普通人而言,正室妻子往往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而來,納妾則程序相對簡單,只需下聘並派人迎娶就行,妻與妾生育的子女待遇也有顯著區別,前者稱“嫡出”,後者稱“庶出”,一般只有嫡子才有繼承父親職位爵位財產的資格。由此可見,妻妾之間的地位是不對等的,所謂妾室不過是用來滿足男性虛榮心或是實現傳宗接代的工具而已。中國封建社會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一直存續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體現為地主階級妻妾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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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富商宅院舊址

1950年4月30日,為了進一步解放女性,新中國頒佈了第一部婚姻法,裡面明確講到“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納妾、童養媳”等,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由此可見,新中國已經在法律上杜絕一夫一妻多妾制的,但這就產生了一個歷史遺留問題——那些姨太太該何去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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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婚禮場景復原

客觀而言,這些姨太太中有很多都是因家境貧寒或混跡青樓而被權貴買回家做妾的,沒有文化,出嫁後和孃家也沒什麼關係,更沒什麼謀生的能力。這些姨太太若是被掃地出門,恐怕就要餓死街頭了。因此,雖然《婚姻法》中明確規定要實行一夫一妻制,不過政府也考慮到這些妾室的生存問題,規定在解放前已形成的一夫多妻(妾)生活的,若其妻妾在《婚姻法》頒佈後沒有提出離婚要求,其婚姻關係可以繼續維持下去,不過不得再新娶。也就是說,如果小妾和姨太太沒有主動提出與男方離婚,這種一夫多妾關係仍可以繼續維持,政府不會強制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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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

1952年12月,廣東省婦聯副主席古大存在《宣傳婚姻法的一點意見》中指出,重婚和納妾是歷史遺留問題,《婚姻法》實施之後,是否離婚應該根據女性的要求來決定,不能強迫男方離大或是離小,女方要求離婚時政府應該立即批准,並且照顧她的離婚權利。如果女方沒有這樣的要求,就仍應讓他們保持原來的關係,共同生活下去。這樣的解決方案可謂皆大歡喜,說起來更是讓許多現代男人羨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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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鴻燊晚年近照

有的朋友或許會問,為何港澳地區仍然存在一夫一妻多妾制婚姻,難道也是遵循這一法律的規定嗎?最典型的就是“澳門賭王”何鴻燊,他有四個老婆,面對世人的質疑,何鴻燊宣稱自己迎娶原配時澳門用的還是大清律法,因此自己納妾的行為完全合法。因此,港澳地區的諸多富豪都紛紛效仿,肆無忌憚地迎娶姨太太,有些香港富豪在香港迴歸前甚至還拿出《大清律例》,以此為依據加以反駁。不過“三個女人一臺戲”,這些富豪死後,各方姨太太為爭奪家產費盡心思,倒是又上演了一出出好戲。由此可見,衡量一個男性能力是否出眾,其實與妻妾成群並沒有太大的關係,反而一個不小心,還可能害得家宅不寧、妻離子散,這種例子歷史上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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