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減稅降負政策的不斷推進,更多減稅的政策開始落地實施,今天就簡單說一下,員工差旅費的一些新政策。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可抵扣進項稅額
取得旅客運輸服務票據符合哪些條件才能抵扣呢?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19年4月1日起
註明旅客身份信息
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註明稅額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與經營相關的可以抵扣(如屬於集體福利或者 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本公司職工因公出差的可以抵扣
問:勞務派遣人員可以報銷差旅費嗎?
答:可以報銷差旅費。且取得合規票據,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總結:誰用工,誰抵扣
1.與本單位
建立了合法用工關係的個人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屬於可以抵扣的範圍。2.對於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應由用工單位抵扣
進項稅額,而不是勞務派遣單位抵扣。
請問納稅人為非僱員(如客戶、邀請講課專家等存在業務合作關係的人員)支付
的旅客運輸費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39號公告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這裡指的是與本單位建立了合法用工關係的僱員,所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費用允許抵扣其進項稅 額。納稅人如果為非僱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不能納入抵扣範圍。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許抵 扣的進項稅額,應用於生產經營所需,如屬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 額中抵扣。
以上就是員工差旅費的一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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