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赋予“教师惩戒权”,老师看过“规定”后,有话要说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老师纷纷感慨学生越来越难教,不学习,好惹事,关键是老师没有抓手,管教学生还投鼠忌器。

因此,国家开始把“教师惩戒权”提上日程,但对于违纪学生如何惩戒,又成为了讨论的焦点。为了确保对违纪学生“惩戒”更科学、更合理。有关部门开始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并且还利用网络向社会大众发放征求意见稿,充分发挥民主的优势。

一省赋予“教师惩戒权”,老师看过“规定”后,有话要说


当时,我们也积极参与了讨论,纷纷发表了不同的见解和看法。最后,有关部门还认真梳理了我们的建议,并且在真正出台实施时进行了删减。

近日,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表决通过,意味着授权老师“惩戒”违纪学生的第一个省份诞生。而广东省在之前征求意见中,由于“罚站罚跑”条款引发争议,所以真正出台后,就把有争议的条款废弃了,最后表决通过的内容如下:

一省赋予“教师惩戒权”,老师看过“规定”后,有话要说


1、适用范围:中小学生;

2、违纪行为:在校园内有用硬物投掷他人、推搡、争抢、强迫传抄作业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

3、惩戒办法: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和批评,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惩戒措施;学校还可以约谈学生监护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一省赋予“教师惩戒权”,老师看过“规定”后,有话要说


4、注意事项: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打骂、辱骂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5、补充说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根据学生违纪的情节、后果和影响,可以给予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除此之外,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的,还可由其监护人陪同在学校进行专门法治教育。

作为一名教师,看过以上规定后,真的有话要说。

第一:赋予“教师惩戒权”适应了教育发展需要


一省赋予“教师惩戒权”,老师看过“规定”后,有话要说


作为老师,非常支持国家赋予“教师惩戒权”,这项权利不仅适应了教育发展的需要。还使老师拥有了更高的权威。有了这项权利,老师管教学生时底气会更足,更有说服力,对学生同样能起到威慑作用,有助于学生加强自我约束。

老师有了“惩戒权”后,学生也会对老师更加尊重,甚至增加几分忌惮,这对于学生成长是十分有利的,可以帮助学生健全人格,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二:“教师惩戒权”没有细则很遗憾


一省赋予“教师惩戒权”,老师看过“规定”后,有话要说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只是给了老师这项权利,但可操作性并不强,没有细则就相当于这项权利受到了限制。

比如说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惩戒措施。那么,什么样的教育惩戒措施是适应其龄特点和身心健康的呢?连选项都没有,老师如何去选择,这显然太过笼统,根本就无法操作。这项没有细则实在是令人感到遗憾。

第三:有了“教师惩戒权”,老师感觉更难了

以前,只是要求老师在管教学生时,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在,这一点又再次重申。把握好这一点仍然很关键,这就相当于老师管教学生的红线,不能触碰。

一省赋予“教师惩戒权”,老师看过“规定”后,有话要说


一边不能体罚,一边可以惩戒。老师按照自己的理解使用这项权利,如果出现争议或使用不当,后果还是由老师承担。那么,老师两头受气的局面还是难以改观。更重要的是,给了你权力,你不用就属于失职。这样来看,老师更难了。

所以国家授权老师“惩戒”违纪学生无可厚非,但要想把这项权力真正发挥出来,不让老师背锅,起码要给老师选项,这样老师才会真正有了主心骨。

如今只是这样笼统的规定。只会让老师更加左右为难,学生违纪时,还是一头雾水,不知如何是好,那样老师只会更加被动。

另外,教师惩戒权还需要不断完善,可以充分考虑专家和老师的建议,毕竟老师是这项权力的实施者,所以他们的建议还是值得借鉴和采纳的。

对于广东省赋予老师的“惩戒权”,你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