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者和医护人员如何应对不确定风险?

医疗机构管理者和医护人员如何应对不确定风险?

——以医疗纠纷案例——

君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生命科学与健康医疗法律负责人

张文波律师

人生的本质是不确定性,但人性却追求确定性。对于医疗服务领域而言,医疗风险是不可回避的问题,那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最大的风险—医疗纠纷呢,从而实现医疗产业的动态稳定性和经营可持续性。

近日,医疗律师、连续创业者与投资人张文波受诊锁界、乔康诊所学院邀请,与各位医疗同行、律师同行等分享了从事医疗律师经办的一些医疗纠纷案件,以医疗个案科普医疗经营常识,让医疗纠纷处理更简单,当然核心目的为了规避医疗执业风险。

首先,医疗机构股东层、管理层、执行层,从上到下需要熟知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该制度也是在医疗损害鉴定中被引用最多的。违反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对于基层医疗机构来说,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会面临刑事责任。接下来张律师以案例的方式为大家讲解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纠纷涉及最多的五项制度:首诊负责制、病历书写规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查对制度等

首诊负责制与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问题

某诊所首诊中,对患儿疾病的诊断及病情预后估计不足,被判赔偿13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诊所未对患儿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及严格的体格检查,凭经验、感觉诊断支气管哮喘,无必要的医疗记录文件,对患儿疾病的诊断及病情预后估计不足,未及时书面告知患儿家属到有条件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输液场所无基本的抢救设备,当患儿病情突然变化,出现危象时,无有效的抢救条件和措施,其医疗过错考虑为诱发、辅助因素。

病历书写规范问题

患儿因咳嗽到某中医诊所治疗,该诊所予以雾化治疗。次日患儿出现发热,诊所予以雾化治疗后回家,当天17时,患儿第三次带至诊所做雾化治疗回家。凌晨2-3时许,患儿嘴唇发紫、面色发白,在送医途中死亡。后法院认为该诊所存在未书写病历、体格检查不仔细、仅给予雾化处理等医疗过失行为,判决诊所承担17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与查对制度

林某到梧州某诊所治疗,主诉咳嗽、多痰多日。被诊断为支气管炎、肺部感染,并给予头孢呋辛、地塞米松、盐酸氨溴索等静脉滴注。当第1瓶头孢呋辛滴注约5分钟时,林某出现不适,呼叫医生。经120出诊抢救,当日下午18点27分,抢救无效后死亡。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梧卫医罚[2017]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被告梧州某诊所于2017年5月26日晚在未配备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的情况下开展静脉用药业务。司法鉴定意见认为该诊所在为患者林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超范围执业、用药前未询问患者过敏史、未皮试直接使用头孢呋辛钠、抢救不规范的过错,其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判决该诊所承担全责,赔偿原告57万余元。

医疗行为过程总体而言有六个环节:问诊、检查、会诊、治疗、转诊、回访。医疗诊疗行为是连续动态的,医疗损害鉴定的专家判断过错与否责任大小的认定标准却是静态的,外加医疗损害后果与诊疗行为一般是多因一果,很少出现一因一果,故医疗损害鉴定结果往往不符合各方期望值,因此我们医疗律师存在的价值就是发生时提供一种头脑风暴,提供过错与否、责任大小、赔偿金额三方面判断力的评估价值及跟踪持续性优化该问题所涉及到医疗合规漏洞的顾问跟踪优化价值。

医疗律师张文波在十年多医疗风险控制实务经验最大的体会就是医疗质量是动态“管”出来的,医疗安全是动态持续“查”出来的。医疗机构经营过程中,只有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贯穿始终,才能让病患得到病痛解除、让医护团队得到价值归属感、让股东与核心骨干的投资得到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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