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2日 廈門航空公司發生劫機事件

1990年10月2日,廈門航空公司的波音737型2510號飛機8301航班,於6時57分自廈門起飛去廣州。在飛行途中,坐在16排D座上的一名歹徒,突然離座衝向駕駛艙,以引爆炸藥相威脅,將機組人員趕出駕駛艙,只留一人駕駛飛機,脅持駕駛員要飛機飛往臺灣。

當時,飛機與地面聯繫曾一度中斷。廣州民航當局得知這一消息時,飛機已飛抵廣州上空,為保證飛機和乘客的安全,立即通過塔臺通知這架飛機的機組人員,允許飛機飛往境內或境外的任何機場降落,並告駕駛員說:“去臺灣可以,去哪個城市降落都可以。”這時,飛機只有駕駛員一人操作,又受到歹徒的嚴重威脅和干擾,駕駛員提出油料不夠了,要求到香港機場加油後送歹徒去臺灣,民航區域管制室同意飛機到香港加油,並與香港空中管制部門作了聯繫。但是,歹徒不同意在香港的機場降落,並威脅說若在香港降落即爆炸飛機。駕駛員在油料不足的情況下,於9時4分在廣州白雲機場緊急降落。當飛機著陸後滑跑時,歹徒對駕駛員施以暴力,致使飛機失控,偏離跑道,撞上停在客機坪上的兩架飛機後,該機油箱起火爆炸而被燒燬。

據對2510號客機駕駛艙現場勘察,發現艙內僅有兩具屍體,一具為駕駛員岑龍裕,另一具屍體的衣袋中有一張未被燒燬的居民身份證,身份證姓名為蔣小峰,男性,1969年8月11日出生,湖南省臨澧縣人。經對蔣小峰屍體檢驗,未發現炸藥附著物。廣州市公安局及民航等有關公安機關派人前往湖南省臨澧縣、福建省廈門市等地,對蔣小峰其人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在湖南、福建等省市公安機關的密切配合下,獲取了大量的證據材料,確認2510號客機駕駛艙內的另一具屍體即為蔣小峰。蔣小峰是2510客機的劫機歹徒。

據湖南省公安機關提供的情況,蔣小峰是湖南省臨澧縣物資局開發公司駐長沙採購站採購員,1988年9月間曾因盜竊被臨澧縣公安局作治安拘留處罰。今年7月13日,蔣以採購貨物為名騙取所在單位人民幣1.7萬元後潛逃。為此,臨澧縣檢察院已對蔣小峰立案追查。蔣小峰是一名負案在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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