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迎來漲跌停板制度!新政之下全國房價何去何從?

房地產迎來漲跌停板制度!新政之下全國房價何去何從?

深圳

就在全國樓市拐點下行之際,風雨飄搖的經濟狀況更是令樓市雪上加霜,在堅定調控政策不動搖的大方針情況,全國各地政府開啟了一輪新的自我調控的調整!一線核心城市深圳出臺房地產監管新規徵求意見:上漲或下跌不得超過15%!

房地產迎來漲跌停板制度!新政之下全國房價何去何從?

深圳新規

昨日晚間,深圳規劃國土委員會、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在官網發佈《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對於全國的地產市場和政府調控而言,意義深遠。

對於全國地產的影響,主要分為幾點:

第一, 為地產價格設定了“漲跌停板”制度,控制在15%幅度以內。熟悉A股市場和全球資產價格的朋友知道,漲跌停板制度是我國獨有的一種價格管制措施,理論上是為了規避短時間內不理智的交易情況發生,但從實際的交易角度來看,它最大的影響是對“預期”的改變,漲停板或者跌停板都極其容易放大交易情緒,形成交易恐慌。

但是深圳市政府為了規避部分房企在年底因回款需要現金流,採取大幅度降價的銷售措施,不得不出臺了該項規定,其核心大背景是2016年以來的房價上漲,地方政府高價賣出的大量土地將陸續迎來上市,對於深圳樓市的衝擊可想而知。

第二,為了避免現金流問題,造成地產開發商槓桿過高,深圳市政府對於開發企業資本金賬戶提出要求,提出房地產開發項目申請預售前,項目資本金賬戶餘額應當不低於項目資本金10%。這避免了地產開發商過度拿地,造成資金週轉失靈,最終釀成爛尾樓的慘劇。從過往的歷史來看,一線城市這種情況較少,越是低線城市越容易發生資本金賬戶被擊穿導致週轉失靈的情況。

第三,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10日內通過房地產信息系統一次性公佈全部預售商品房、預售時間、預售地點、預售方式及預售價格,並公開對外預售,不得以內部認購、內部認籌等方式進行非公開預售。這一舉措一方面是為了避免開發商屯盤等待漲價,另一方面也是吸取了過去幾年合肥、西安等多個城市出現的公務員搶房事件,對於民眾預期造成恐慌的經驗教訓,但在實際操作中仍然有較大的模糊地帶。

第四,對於違規銷售提出明確出發標準: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而銷售或者以內部認購、內部認籌等方式變相銷售商品房的,責令停止違法銷售行為,並按實際銷售的商品房數量每套處10萬元罰款。從罰款金額來看,恐怕大部分讀者都要“笑掉大牙”了,尤其在北上廣深一套房子動輒數百萬上千萬的新房而言,10萬元的罰款還不及漲價的一個零頭,風險收益比的失衡必然會導致違規行為的層出不窮。

對於最該管制的地產中介服務費用,盡然留下了5%的空間——一套1000萬的房產,中介憑空可獲取50萬的利潤,這是幾乎純利!在這種規定的“鼓勵下”,如何脫實向虛,實現全面不炒房?地產中介將進一步推高房價的炒作!作為例證,鏈家近期就在上海等地區試點繼續提升中介費用,從2%提升到3%,每一個百分點的成本最終都將轉移到老百姓身上,作為監管部門究竟明白不明白,還是揣著明白故意不監管,尤其是在大規模壟斷的中介領域?

只能期待其他城市出臺更成熟,更有章法的規定了!苦了深圳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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