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海关对企业实施网上稽查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 孔令瑶)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疫情防控期间,江门海关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0条工作措施和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外贸稳增长34条工作措施,对具备条件的企业,采用远程视频连线、文件数据电子传输等非现场的方式实施稽核查,减少到访企业的次数,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海关阶段性选取企业,通过函询、电话问询等形式开展作业,减少下厂稽核查的次数。

此外,江门海关还鼓励企业通过海关主动披露的方式,利用线上方式向海关提交材料,申请主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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