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蛙、甲魚是“野味”,以後再也不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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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 言

牛蛙、甲魚是“野味”,以後再也不能吃了?


現在全社會對野生動物的管控關注度很高。


前不久,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其中禁止了很多野生動物的交易和食用。現在網上有言論稱,牛蛙、甲魚屬於野生動物,以後再也不能吃了,


那麼,牛蛙和甲魚真的被禁止食用了嗎?


牛蛙、甲魚是“野味”,以後再也不能吃了?


真 相

牛蛙、甲魚是“野味”,以後再也不能吃了?


說這個問題前,先要明白如何區分“野生動物”與“家畜家禽”。


按照定義,野生動物指的是大自然環境下生長且未被馴化的動物。豬牛羊雞鴨鵝等動物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已成為家畜家禽,不屬於野生動物範疇。


相關部門正在制定、規範可允許食用的動物種類,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規定下面這些動物屬於不能食用的“野味”。


獸類如野豬、野兔、黃麂、狍子、竹鼠等;鳥類如麻雀、斑鳩、野雞、野鴨、大雁等;兩棲類如各種蛇類、青蛙、蟾蜍等。


牛蛙、甲魚是“野味”,以後再也不能吃了?


那麼,牛蛙和甲魚還能再食用嗎?


其實,農業農村部已明確中華鱉(甲魚種類)等大部分養殖龜鱉,以及牛蛙、美國青蛙等按照水生物種管理。


也就是說,包括中華鱉、烏龜在內的絕大多數養殖龜類,以及蛙類中的牛蛙和美國青蛙兩個引種,可養殖食用。


最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為了大家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為了生態平衡,不要相信野味能滋補,也不要食用野生動物了。@頭條闢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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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康

北京協和醫院臨床營養科教授、主任

國家衛生健康委營養標準委員會委員

中國營養學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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