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战国时期各国军赋政策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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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战国时期,战争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春秋时期的战争意在称霸,大国一般只需炫耀一下武力就能使别国屈服,激烈残酷的战争还不是很多。但战国是实实在在的武力兼并的时代,各诸侯国都企图一统天下,战争的直接目标是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战争变得十分残酷和激烈,几十万规模的战争屡见不鲜。因此,战争对各国的经济与军事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取得统一战争的胜利,各国利用国家政权的支撑,在军赋政策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变革。

解析:战国时期各国军赋政策的变革

一、魏国的军赋政策

公元前445年,魏文侯即位后不久,在李悝的帮助下,主持了魏国的变法,制定了新的军赋政策。

第一,推行"尽地力之数",发展农业,增加粮食产量。所谓"尽地力"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所有可耕种土地的生产和利用。李悝认为,魏国地处中原,地狭人稠,只有挖掘土地潜力、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才能增加军事财力。

李悝指出,在百里见方的范围内,有九万顷土地,出去小川、村落占三分之一外,有六百万亩耕地。倘若农民精耕细作的话,每亩就可增产三斗,反之,就会减产三斗。积少成多,这一进一出的相差就可见一斑了。"尽地力之数"的实施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增加了粮食产量,扩大了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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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行"平籴法",保护国家税源。李悝认为,粮食价格是关系国富兵强的大问题。"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商散,农伤则国贫。"这是说,粮食价格如果太高的话,城市居民买不起,生活困难,就会变成流民,商业发展也会受到阻碍;粮价太低就又会导致农民入不敷出,磨杀其生产积极性,国家税收就无着落,面临贫困的窘境。

因此,就应当制定平衡粮价的"平籴法"。规定丰年时官府以平价购入粮食,灾年再以平价出售,"使民毋伤而农益勤",收有余而补不足,平衡市场粮价,防止商人从中牟利。"平籴法"的推行,有效防止了农民破产和贫民流徙。在稳定小农经济的同时保证了国家的税源和兵源,对富国强兵有积极作用。

李悝还建议魏文侯实行"食有劳而禄有功"的政策,以军功的大小作为选拔官吏和确定俸禄的依据,鼓励人民从军中作战,这样不必增加过多的财政费用,就能建立起一支战斗力强大的军队。

二、楚国的军赋政策

楚国新军赋政策,在军事家吴起的领头下开始实行。

第一,剥夺旧贵族和财政冗员,减少不必要的财政支出。吴起认为,楚国拥兵百万,占地数千里,本应该是强盛之国,但目前却"国贫兵弱",这主要就是由"大臣太重,封君太重"造成的,这些人"上逼主而下虐民",任意挥霍和浪费国家的财物,把楚国弄得贫弱不堪。因此,他规定,分封的贵族只要传了三代的,一律收回他们的爵位,取消其俸禄,并把他们迁移到荒凉地区开垦荒地。对统治机构中无能、无用的官员也进行裁汰和精简,通过"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技官",减少了财政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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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损有余而补不足,扩充军备。在吴起看来,实际上剥夺旧贵族的一切权利和裁减冗员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要在强兵"。因此,他提出"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就是把取消奴隶主贵族的那一部分俸禄和裁撤多余官吏省下来的钱财,用来充作军费,扩充甲兵,和诸侯争天下。

吴起在军赋政策方面的变法,取得了显著成效,楚国迅速强盛,军事力量大大加强,曾先后大败秦、韩、赵、魏等国,前381年,吴起又率楚军救赵攻魏,一直打到黄河两岸,使楚军威震中原。

三、秦国的军赋政策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奋发图强,重用商鞅变法。

实质上,商鞅变法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有关军事经济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改革田制,巩固封建军事的财力基础。商鞅决心通过废除奴隶土地制度,广泛建立封建小农经济,以此来建立封建的军事力量。他宣布"为田开阡陌封疆",就是破除奴隶制下的井田制度,承认人民对新开辟土地的所有权。针对秦国地广人稀的特点,商鞅还制定了鼓励农民开荒种地的二十余项措施,号召人民开荒发家致富。为了确保多开荒地,发展生产,他规定一家若有两个成年男子就必须分家另立户口,否则加倍征税。这些措施,扩大了秦的耕地面积,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了封建国家的赋税收入,保证了军事所需的财力、物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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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行盐铁专卖,增加国库收入。商鞅坚决主张"专山泽之利",即由国家管理、经营主要水产品和矿产品资源。尤其是把当时营利最大的盐铁从工商业者受众剥夺过来,由国家垄断专卖。他在各地设置了盐铁市官,把持了经营盐铁的专利权。如此一来,经营盐铁的巨额利润就完全收归国家,遮蔽财政收入既有利"国富民强,器械完饰,蓄积有余",又能够"佐百之急,足军旅之费"。同时,国家直接掌控铁矿资源,也保证了军事生产的需要。

第三、按照人口征收军赋,扩展军备。西周以来,土地一直是制定赋税的依据,"税以足食、赋以足兵"。商鞅变法后,秦孝公十四年,秦国开始实行"初为赋",就是采取"舍地而税人"的办法,按人口征收军事费用。这样,就把原来只由农民承担的军赋扩展到全国每一个成年人身上,相应地就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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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提倡公战、奖励军功。

"有军功者,各以率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也就是说,人民要自觉为国家战争出力,私下相斗者,要酌情处罚。商鞅还专门制定了按军功赏赐的十二等爵制。军功的标准就是在战争中斩敌首级的多少,为了严格执行军功爵制,防止无功受禄,商鞅一举废除了官爵俸禄世袭制,没有军功的旧贵族,一律被解除了贵族籍,从根本上取消了官爵世袭特权。军功爵制实是低成本高收益的办法,以一定数量的军事支出,就取得了提高军队战斗力和增加兵力的重大军事经济效益。

第五,实行军事编制的户籍制度。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统治,商鞅取缔了分封制度,把许多乡、邑、村落合并为县,严格按照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军事编制建立地方政权,并且实行告发和同罪连坐制度,规定"不报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级首同赏",战斗时一人逃跑,与他相编的其余几人都要接受严厉的处罚。军事建制用于地方政权,战时有利于国家对军事人力、物力的筹集,平时可以确保按时按量征收赋税,也有利于秦国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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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一系列变法取得了显著成效:"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国的军事财政潜力和实力激增,成为七雄中头号强国,为以后的统一战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赵国的军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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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的改革,是在前406年赵烈候即位后开始的。他深知赵国要富国强兵,不仅要有犀利的兵器,还要有丰富的粮秩供给。因此,他对人民实行宽厚的政策,发展农业生产、提倡工商。同时他也意识到,装备强大的军队更要耗费巨大的财力,所以特地任命曾向他建议"节财俭用,察度功德"的徐越为内史,专门负责征收税赋。徐越精心整理财政,奖励对发展经济有功的官吏,为国家节省了大量不必要的开支,为保证赵国军备供给做出了贡献。

五、齐国的军赋政策

公元前357年,齐威王即位。不久,他起用邹忌来进行改革。齐国改革的一个特点,是通过吏治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威王将农业生产的好坏,田野辟与不辟作为判断官吏好坏的标准,要求各级官吏抓好生产。对"田野辟,民人给"的即墨大夫赏封万家食邑;而"田野不辟,民贫苦"的阿大夫则被处以烹刑,使全国震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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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威王和邹忌进行改革,接受臣下的意见,注意选拔人才,去除不称职的官吏,奖励在农业生产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地方官,其军事目的十分明显。在巩固地主阶级统治秩序的同时,谋求军赋的增长,国家的强盛。经过一番这样的改革,齐国在政治、经济上都有了新气象,从此"齐国大治"。

总结与评价:

战国时期军队规模的扩张、兼并战争的白热化,必然对军费的保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国家便不得不提高财政支付能力为战所用。总的来看,增加军费,对军赋政策的变革可以用"开源"、"节流"两个关键词来概括和形容。

开源"就是鼓励土地私有和人头税,最大限度拓宽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并通过一系列奖惩手段激励人民从事农业生产和军事战斗,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保障军用支出。除此之外,国家专营、限制工商业发展等手段从本质上来看就是将商业作为经济掠夺的工具,是国家利用经济手段从人民这里抽取赋税。"节流",就是裁撤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剥夺那些享受俸禄却不纳税的贵族的爵位,一律按功劳奖惩,以节省国家的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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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生产力的大发展变革为军队的扩张以及军赋的变革创造了条件,铁制工具的普遍使用、农业手工业生产技术的空前提高、商业的发展以及货币的流通,无一不在刺激新兴地主阶级的兴起以及贵族的没落。正因为如此,军赋政策才发生了变革以适应社会的根本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各国军赋政策的改革,虽都起到了一定的富国强兵的作用,但到最后只有秦国成为了绝对的霸主,力压群雄,实现了对全国的统一。这主要是由于商鞅变法的彻底性、全面性,在增加国赋的同时,能最大限度地将生产力转化为战斗力,使秦军的强大从精神蔓延到个体,成为了一支"虎狼之师",为统一战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参考文献资料:
  • 《汉书·食货志》
  • 《史记·商君列传》
  • 《战国策》
  •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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