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陽電路調整股權激勵計劃 深交所發函:為何?有必要嗎?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4日電 14日早間,深交所向明陽電路下發關注函,要求說明對股權激勵計劃進行調整的主要原因及必要性;補充說明調整後業績考核指標的合理性、是否能達到激勵效果,是否存在變相向激勵對象輸送利益的情形等。

  深交所指出,近期,明陽電路披露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等公告。對此,深交所要求明陽電路真核查並詳細說明如下問題:

  第一,明陽電路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權益授予數量、授予價格、業績考核要求等均進行了調整,結合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背景、目的、草案首次推出以來公司經營管理、市場環境的變化等,詳細說明對股權激勵計劃進行調整的主要原因及必要性。

明陽電路調整股權激勵計劃 深交所發函:為何?有必要嗎?

明陽電路調整股權激勵計劃 深交所發函:為何?有必要嗎?

  來源:明陽電路公告

  第二,根據公告,調整前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業績考核條件為2020年淨利潤同比增長不低於10%,調整後為2020年淨利潤同比增長不低於5%或者2020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不低於5%。結合公司近三年淨利潤、營業收入增長情況、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業績增長情況等,補充說明調整後業績考核指標的合理性、是否能達到激勵效果,是否存在變相向激勵對象輸送利益的情形。

  第三,公司採用Black-Scholes模型估計擬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補充說明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等的相關要求,未採用股票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為基礎確定限制性股票公允價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第四,根據公告,公司擬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8億元,其中6.1億元用於新項目。而前次募投的原項目正在建設中,2019年10月已將項目預計可使用狀態日期由2020年1月29日延至2021年1月29日,截至2019年末尚有3.12億元募集資金未投入。補充說明新項目與原項目在建設內容、產品技術特點、目標市場等方面的主要差異,結合原項目實施進展、延期原因、公司現有印製電路板產品產能利用率等充分說明實施新項目的必要性。

  第五,公司董事會4月9日召開會議審議股權激勵計劃調整方案、4月10日召開會議審議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公司股價4月10日達到漲幅限制。補充說明前述事項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情況,是否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深交所要去明陽電路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說明,在4月15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創業板公司管理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深圳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二級市場上,明陽電路14日高開,截至發稿漲逾1%。

  財務數據方面,9日晚,明陽電路發佈一季度業績預告稱,報告期內預計實現淨利潤約2864.53萬元-3682.97萬元,同比增長5.0%-35.0%。對於業績變動的原因,明陽電路表示,一季度,面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逐步有序復工復產,主營業務保持穩健增長,同時美元兌人民幣平均匯率高於上年同期水平且呈上升趨勢,對公司業績帶來了正面影響。

  此外,公司非經常性損益對淨利潤的影響金額約為1050.28萬元,主要為取得政府補助收入和公司按規定對閒置募集資金和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形成的收益。(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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