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選舉產生職工監事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001 證券簡稱:平安銀行 公告編號:2020-012

優先股代碼:140002 優先股簡稱:平銀優01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指引》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監事制度》等有關規定,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工會於2020年4月9日組織第六屆會員代表,通過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產生邱偉、孫永楨、王群為公司第十屆監事會職工監事,任期同本屆監事會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0年4月15日

附件:簡歷

邱偉先生,1962年出生,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博士,高級經濟師。現任平安銀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監事長。

1983年7月至1990年2月,歷任中國人民銀行四川省瀘州分行信貸員、調研室科員、資金科副科長、外匯科科長;1990年3月至1994年2月,歷任深圳發展銀行資金計劃員、總行辦公室綜合室主任、支行副行長、總行人力部總經理助理;1994年3月至2004年5月,歷任廣東發展銀行深圳分行辦公室主任、分行行長助理、副行長、行長、黨委書記;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任深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總裁、黨委副書記;2005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原平安銀行(深圳市商業銀行)監事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2010年6月至今,任平安銀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監事長。

邱偉先生與持有平安銀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平安銀行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其本人沒有持有平安銀行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亦不是失信責任主體或失信懲戒對象,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孫永楨女士,1968年出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碩士,國際註冊內部審計師(CIA) 、高級經濟師。現任平安銀行紀委副書記、首席審計官。

1993年7月至1996年10月,歷任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計劃資金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級調研員;1996年10月至2005年2月,歷任深圳發展銀行計劃資金部副總經理、金融機構部副總經理、金融同業銀行部副總經理;2005年3月至2017年8月,歷任深圳銀監局股份制銀行監管一處調研員、政策法規處調研員、監察室主任、外資銀行監管處處長、人事處處長(黨委組織部長)。2017年8月至今,任平安銀行紀委副書記、首席審計官。

孫永楨女士與持有平安銀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平安銀行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其本人沒有持有平安銀行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亦不是失信責任主體或失信懲戒對象,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王群女士,1968年出生,南方冶金學院計算機專業畢業。現任平安銀行深圳分行重點客戶三部總經理。

1993年3月進入深圳市商業銀行南山支行工作,歷任營業部、公司部主任,行長助理,2010 年 2 月至今,擔任平安銀行深圳分行重點客戶三部總經理。

王群女士與持有平安銀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平安銀行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其本人沒有持有平安銀行股份,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亦不是失信責任主體或失信懲戒對象,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