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第七屆十二次會議決議

證券代碼:000933 證券簡稱:神火股份 公告編號:2020-013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第七屆十二次會議於2020年4月27日在河南省永城市東城區光明路公司本部六樓會議室召開,由監事會主席孫公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監事會會議通知及相關資料已於2020年4月16日分別以專人、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送達全體監事。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三名,實際出席監事三名(均為親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討論,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此項議案的表決結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同意票佔監事會有效表決權的100%。

本議案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本議案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29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公告編號:2020-015)。

(二)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根據國家財政部的相關規定,公司決定對會計政策進行變更,自2020年1月1日執行新修訂的收入準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債務重組準則和合並報表格式。

監事會全體成員就《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發表意見如下:公司根據國家財政部相關規定對會計政策進行變更,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進行會計政策變更。

本議案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29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17)。

(三)審議通過《關於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和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為了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資產價值及經營情況,基於謹慎性原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公司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相關規定,公司對截至2019年末的應收款項、存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商譽等資產進行了減值測試,判斷存在發生減值的跡象。經測試,公司擬對存在減值跡象的應收款項、部分存貨及固定資產等資產共計提減值準備176,470.77萬元,其中,對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2,458.07萬元,對部分存貨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6,556.64萬元,對部分固定資產計提資產減值準備137,895.57萬元,對部分在建工程計提資產減值準備9,182.33萬元,對部分無形資產計提資產減值損失378.16萬元。相應形成信用減值損失2,458.07萬元,資產減值損失174,012.70萬元,並計入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

監事會全體成員就《關於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和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發表意見如下:公司本次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和資產減值準備符合謹慎性原則,計提和決策程序合法、合規,依據充分;本次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和資產減值準備符合公司實際情況,計提後的財務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資產狀況,有助於向投資者提供更加真實、可靠、準確的會計信息,同意本次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和資產減值準備事項。

本議案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29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公司關於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和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18)。

(四)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公司監事會對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發表如下審核意見: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報告期內,公司對納入評價範圍的業務與事項已建立了內部控制,並得以有效執行,達到了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未發現存在重大缺陷。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沒有發生對評價結論產生實質性影響的內部控制的重大變化。經審閱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監事會認為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容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真實、客觀、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等文件要求,監事會對董事會提交的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無異議。

本議案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29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公告編號:2020-023)。

(五)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

監事會對《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審核後,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如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議《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此項議案的表決結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同意票佔董事會有效表決權的100%。

本議案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本議案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29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編號:2020-024)。

(六)審議通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

監事會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審核後,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如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此項議案的表決結果是:三票同意,零票迴避,零票反對,零票棄權,同意票佔董事會有效表決權的100%。

本議案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29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編號:2020-034)。

(七)審議通過《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鑑於公司第七屆監事會將於2020年5月3日任期屆滿,為保證公司規範、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由公司控股股東河南神火集團有限公司推薦,監事會擬提名孫公平先生、曹興華先生、王啟先生為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監事候選人個人簡歷附後),並提請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選舉。在本次股東大會的監事選舉中,公司將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規定實行累積投票制度,差額選舉產生2名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

三、備查文件

經與會監事簽字並加蓋監事會印章的公司監事會第七屆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個人簡歷

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個人簡歷

(一)孫公平先生,56歲,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碩士研究生,高級政工師、高級經濟師,曾任永城礦務局勞資處副處長、上海綠源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河南神火集團有限公司技術中心副主任、本公司下屬煤業公司黨委常務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本公司下屬神火鋁電公司黨委書記,現任河南神火集團有限公司紀委書記、監事會主席、本公司監事會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孫公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孫公平先生未曾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為公司監事的情形,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除在控股股東河南神火集團有限公司任職外,孫公平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二)曹興華先生,56歲,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碩士研究生,正高級會計師、註冊會計師,曾任本公司下屬新莊煤礦財務科副科長、科長、採掘公司副主任會計師兼財務科長、本公司財務部副部長、部長、河南神火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部長、本公司下屬鋁業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煤業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商丘商電鋁集團公司財務總監,現任河南神火集團有限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財務部部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興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興華先生未曾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為公司監事的情形,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除在控股股東河南神火集團有限公司任職外,曹興華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三)王啟先生,45歲,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本科,政工師,曾任本公司下屬葛店煤礦政工部副部長兼任團委辦公室主任、本公司政工部宣傳科副科長、河南神火集團有限公司政工部部長助理兼任組宣科科長。現任河南神火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副主席、政工部副部長、團委書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啟先生未曾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為公司監事的情形,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除在控股股東河南神火集團有限公司任職外,王啟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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