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三人合夥經營一家公司,其中一個要退出,提出歸還入股資金合理嗎?

張光久


不合理!

在合夥初期,你們肯定有相關退夥約定。普遍的約定條款是合夥人在合夥事業暫未達成時退夥,就需要

1.放棄入夥資金,淨身出戶。

2.折價退出

3.在其他合夥人經營共同事業盈利後原價或者溢價退出。

你所謂的提前退還,大概率是暫未盈利或者盈利較少,可以根據你們的協議或者口頭約定,協商是否原價退出,折價退出,溢價退出,以及返還合夥金的時間節點及條件。


和壹信朋友圈


股東退股,需要全體股東決議一至同意。


稅月安好


要看經營情況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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