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中一家全死了,無人認領!是不是在銀行存的錢也被銀行收了?

幸運男孩41


沒錯!銀行存款如果長期無人認領,會變成銀行的財產,在銀行財務報表上叫做營業外收入!

如果死者有繼承人,並且繼承人知道有這筆錢,那麼可以辦理繼承手續後前往領取。

反過來,如果沒有繼承人,或者雖然有繼承人,但不知道有這筆錢,那麼就不會有人去領取,實際上這筆錢最後就歸銀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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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哥說法


這個問題很沉重,但也是事實,在一些重大自然災害以及疫情之後,一些家庭可能都會消失,那他們的銀行存款會如何處理呢?還是有相關規定的。

我們首先要來看一下銀行關於無主存款的處理原則。

無主存款是是指因為人員去世、失蹤以及自然災害等原因,而出現的無人認領的銀行存款。

無人認領的活期銀行存款超過15年,定期存款超過20年,如果沒有存款收支業務,銀行將會認定為無主存款。

主要分為二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儲戶死亡或者失蹤,而他的銀行存款卻沒有第二個人知道。

第二種情形是指因自然災害,地震洪水等原因造成儲戶死亡而無人認領的銀行存款。

對於第一種情形,通常銀行會將其轉為自己的營業外收入。但是如果哪一天有人依法申請對該筆存款有繼承權,銀行要毫無條件的將該筆存款及利息支付給繼承人。

第二種情形,如果沒有合法繼承人或者遺囑,這些錢將會按照程序納入國庫,或者作為集體收入處理。

而此次疫情如果出現無主存款,一般會按照第一種情形來進行處理。


財務意識流


說說家父意外去世後,我去銀行處理家父存款的情況。


家父在2018年初,意外去世,座標東北省會城市。家母在家不管事,對家裡有沒有存款,有多少存款,銀行密碼一概不知。本人獨生子女,有第一順位繼承。


我先去了銀行諮詢,被告之需要公證處開的銀行存款查詢單,方能查詢。


去了公證處,被告之需要社區開證明,證明人去世了,才能開查詢單。


於是去社區,拿著家父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我的身份證、家父戶口本(要看是否銷戶),社區給開了證明。


到了公證處,拿著家父的死亡證明、社區開的證明,開了存款查詢單。免費的查詢單隻有2份,如果需要更多的查詢單,需要收費。收費的查詢單不是立等可取,需要第二天去取。


拿著查詢單到了銀行,銀行會查詢出銀行卡的具體情況,有多少存款,有多少基金等等。會給查詢結果,同時會把查詢單收了。


拿著查詢結果,需要再次去公證處,去做遺產公正。進行公證要收取公證費,按照遺產的一定比例(我所在地區是10%)收取公證費,不同財產收取比例不一致。然後公證處會開取款單。拿著取款單和公證書,就可以去銀行取款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去銀行查詢,儘量去總行,分行有些款項是看不出來的。例如,家父在中國銀行買了紙黃金,在分行,只知道買了紙黃金,但查不出來買了多少,在總行,就能查出來。這也浪費了一張公證處開的查詢單。


最後,再說一下,我家賣房子也費了一些周折,房產有兩個人的名字——我父母。家父去世,第一繼承順位是子女和父母。雖然爺爺奶奶世多年,但仍然要證明我爺爺奶奶以去世,奶奶還好說,畢竟去世於上個世紀九十年代,雖然死亡證明丟失了,但去派出所還是能查出來的,派出所也可以開證明。但爺爺去世於上世紀六十年代,當時還沒有電腦,去世記錄也查詢不到了。如果什麼證明都沒有,最終是要去法院宣判爺爺去世的。但最後賣房的時候還是網開一面,拿著爺爺奶奶墓地的證明,才把房子賣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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