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盧小鳳組織賣淫案由馬山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馬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盧小鳳組織賣淫案由馬山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馬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盧小鳳組織賣淫案,經馬山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如下:盧小鳳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萬元;對扣押並隨案移送的作案工具VIVO牌手機一部依法予以沒收,追繳盧小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70元。
法院認為:盧小鳳為獲取非法利益,以僱傭手段糾集多人從事賣淫活動,其行為已經構成組織賣淫罪;對於盧小鳳提出的其未組織他人賣淫、只是接送人給他人按摩、其行為不構成組織賣淫罪的辯解意見,法院經查後認為盧小鳳的辯解意見與本案事實和法律規定不符,不予採納。
法院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後果和對社會危害程度及被告人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馬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盧小鳳組織賣淫案由馬山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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