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商場工作,幫顧客代買被舉報,商場:10倍賠償代買物並開除

當自己想要購買某種物品的時候,如果有熟人當然希望通過他們可以拿到更低的價格或者解決其他的麻煩事。姚女士在銀泰商場做某化妝品的銷售員,遇到了類似的問題。但是當她幫助顧客解決問題之後,卻給自己帶來了很大的煩惱。商場不僅要將她開除,而且還向她索要10倍的賠償。

女子商場工作,幫顧客代買被舉報,商場:10倍賠償代買物並開除

幫助顧客代付,卻被舉報

姚女士工作當天迎來了一位顧客購,買了兩千多元的產品。不過在付賬的時候卻出現了問題,姚女士所負責的這個專櫃只支持支付寶或者是銀行支付,但是顧客卻稱只能用微信支付。最終雙方協商,顧客將錢轉到姚女士的個人微信中,最終她在幫助顧客用支付寶代付。為了保障顧客體驗感,幫助其完成這次購物,也可以拿到一些提成姚女士也就同意了,但是之後卻遇到了困難。

當天姚女士在完成這筆訂單之後,為消費者開具了櫃檯的銷售憑證。不久之後顧客來找到姚女士,稱這個憑證並不能夠作為發票來進行報銷,所以希望姚女士可以給她開當天的發票,姚女士很是為難。因為如果想要開當天的發票,必須要有小票,通過小票上的發票號碼才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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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女士支付5倍賠償金額,依舊被開除

問題沒有順利解決,顧客直接將這個情況反映給了商場,商場則認為姚女士屬於私自收銀,並且對於這一現象還掛出了通告。商場有規定,如果工作人員私自收銀就要給顧客予以5倍的賠償。現在商場邀請姚女士拿出10倍的金額,也就是21,800元。

對於這樣的處理結果,姚女士是非常不滿的。在由櫃檯主管跟商場進行協商之後,姚女士也拿出了10900元,也就是5倍的賠償,原認為還是可以繼續工作的,但是商場卻不認賬。因為商場的經理每天都有聯繫姚女士的領導,最終無奈之下,領導只能和她解除了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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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拒絕接受採訪

姚女士表示她的主管曾經為她爭取過機會,希望商場可以留她繼續工作,但是對方卻一直稱她違背了公司的原則,必須要讓她離開。商場的工作人員表示需要進入正常程序,當詢問什麼為正常程序之後,對方也沒有給予更合理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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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女士現在請來記者幫忙,記者為了能夠幫助姚女士解決問題,聯繫了櫃檯的主管。但是對方卻拒絕接受採訪,並且表示關於這件事情無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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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需要給顧客予以5倍的賠償,姚女士最終也承擔了這份損失,為什麼不能留姚女士工作呢?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覺得商場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害怕留下她無法起到警告作用,未來有更多的人會犯同樣的錯誤;也有一些人覺得姚女士的初衷是為了完成這筆訂單,不應該予以這麼重的懲罰,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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