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

4月22日,在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双方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白皮书》。随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强强联手”,将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机制创新、衔接顺畅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晋城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


据晋城中院公布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该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76件。其中,2016年22件,2017年45件,2018年265件,2019年144件。从2018年开始,案件数量明显增多,且陆续出现涉互联网侵权等新型案件。综合来看,受理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新类型案件增加,审理难度增大。

知识产权案件主要特点为:商业维权案件发展势头迅猛;被告多为末端销售者、经营者;涉诉侵权对象日益多元化;原告对于损害赔偿类证据多举证不足,被告则在合法来源证据方面抗辩乏力;公证证据使用较多,但瑕疵存在明显;案件调撤率较高。

晋城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旨在推动当地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机制创新、衔接顺畅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推动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深度融合。

此外,双方在协助办案、法律宣传、业务研究等领域均达成了一致意见。今后,双方将通过加强合作,进一步协同做好晋城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遵守合作原则,执行合作内容,落实合作机制,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晋城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跑出加速度,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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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中院副院长祁连关表示,知识产权的保护及纠纷的化解需要政府、法院、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加强优势集成与互补,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晋城中院与晋城市场监管局签署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创新应用,有利于促进晋城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开创晋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王新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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