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发布重要公告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我市定于4月22日12时整,进行防空警报试鸣。鸣响信号为解除警报信号(三分钟一长音)。

特此公告。

沈阳市人民政府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 高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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