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心灯,托起“太阳”——记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衡东法院少年法庭女法官刘金良

他们,是犯罪少年,渴望重生;他们,是折翼天使,希冀飞翔。

法官用爱点亮心灯,助失足少年迷途知返,帮受伤女孩重铸希望。

2019年,衡东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4月上旬,春暖花开,记者走进这个少年法庭,采访该庭唯一的员额法官刘金良,记录她托起“明天的太阳”的故事。

点亮亲情之灯,法庭教育挽救失足少年

刘金良的办公室养了13盆花草,工作累了,她总会盯着这些草木细看,“每一株植物都很美,何况原本真善美的孩子?”

去年8月,刘金良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16岁的小军和同学斗殴,被诉至法院。

小军跟着奶奶长大,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刘金良想挽救这个男孩,多次打电话请小军父母出庭。庭审当日,小军父母来了,但母亲竟然在庭上和儿子大吵起来,还要求法院判儿子实刑,“这样的儿子,我管不了!”

“别让奶奶知道了,怕她伤心。”庭上,小军突然落泪。

“他孝顺奶奶,又岂会对父母没感情?父母要给孩子有效的陪伴,不是物质满足,更不是说教和监督……”法庭教育阶段,刘金良耐心地做小军父母的思想工作,又开导小军对父母多些包容和理解。最终,一家三口打开心门,母子关系缓和,小军判了缓刑。

接过判决书时,小军抱着妈妈痛哭悔悟,“没想到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走过的歪路,我不会再重来。”

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挽救了一个孩子,修复了一个家庭。

“少年法庭案件特殊,法槌连着沉甸甸的责任。我的左手是爱心,右手是法律。”刘金良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不能仅坐堂问案,必须将审判工作从法庭延伸到庭前和庭后。每次审理这类案件,她都会精心准备法庭教育,找准感化点,根据每个案件、每个人的不同情况,量身定做帮教词。她曾多次把被告人说哭,也让自己泪流满面。

近年来,衡东法院在审理涉少刑事案件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挽救了一批失足少年。

点亮希望之灯,帮受伤女孩重新振作起来

“阿姨,我是小慧,我和妈妈吵架了,她把我(受辱)的事情告诉了爸爸和奶奶……”前不久,刘金良收到一名案件被害人发来的信息。

“小慧,爸爸和奶奶都是你最亲的人……谢谢你对阿姨的信任,现在大家都在抗击疫情,一切都会好的……”刘金良连回三条信息,安抚小慧波动的情绪。

在小慧受害案中,被告人邓某是一名95后,抢劫小慧的手机后起了色心。去年10月,邓某因犯强奸罪和抢劫罪,被衡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去年11月中旬,刘金良去送裁判文书,第一次见到12岁的小慧。

不管刘金良怎么寻找话题,小慧都低头沉默。刘金良掏出精心挑选的几本青少年读物,递给小慧,又打开判决书,讲解案件判决的原因,“你可以叫我‘法官妈妈’,也可以叫我刘阿姨。等你长大了,也可以学习法律,从事和阿姨一样的工作……”

“真的吗?我也能当法官?”小慧终于开口说话,眼中闪烁着光芒。自那以后,她时常给刘金良打电话,或汇报看书的心得,或请教生活中遇到的困惑。在刘金良的持续鼓励下,她在人生的道路上重新振作起来。

“我要对自己的案件负责,也要对这些孩子负责,不管他们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刘金良说,她是从前辈手中接过接力棒,延续这份使命和担当的。

早在2012年,衡东法院就成立了“法官妈妈”爱心团队,除了对涉罪青少年提供暖心帮助,到现在还资助了300名贫困学生。现已退休的刘湘云就是“法官妈妈”的一员,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称号。

点亮引航之灯,让涉罪未成年人重获新生

每判决一起涉少刑事案件,刘金良都会心痛地送犯罪少年进监狱,服刑期满又接他们出来,“我记得他们重生的日子。”

有人不解地问刘金良:“案子判了不就行了,为什么要操那么多心?”

“未成年人进了监狱,出来后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必须跟踪回访、帮扶教育。只有这样,失足少年才会越来越少。”刘金良说,这些暂时掉队的失足少年,法院不能撒手不管,要像医生对待病人、教师对待学生、家长对待子女一样,多点耐心、细心和真心,“只要孩子们需要,我愿意永远做一个倾听者、疏导者和守护者。”

记者了解到,衡东法院对未成年犯走访、回访率达95%,所在地区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不到2%。

“少年审判是刑事审判工作的特殊领域,也是情、理、法碰撞最激烈的地方,每一起案件都牵动着几代人的幸福和未来。在少年法庭,审判不是唯一的目的,让这些少年迷途知返、重铸希望,才是法官最终的愿望。”衡东法院院长肖海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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