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法院掀起“執行風暴” 全力推進“用二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

近年來,我市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執行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力推進“用二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向著“切實解決執行難”的更高目標邁進。今天我們一起了解下相關案例。

2019年4月,澄海區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位於澄海區上華鎮老澄江公路東側一處面積1062.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並於當年8月在淘寶網依法公開拍賣。買受人王女士成功競得該不動產,但卻遲遲無法實現,這讓她心急如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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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處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為何會被澄海區人民法院查封呢?這涉及到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原告王某宏訴稱,2013年6月5日被告王某敏因生產經營需要,與原告王某宏簽訂《借款協議》,約定王某敏向王某宏借款140萬元,被告金某及澄海區某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為王某敏這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款項依約借出後,至2014年3月25日,被告王某敏尚欠原告王某宏50萬元。此後,王某敏沒有履行還款義務,被告金某、澄海區某金屬製品有限公司也沒有履行連帶清償責任。

澄海區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王某敏應付還原告王某宏借款50萬元及相關利息,被告金某及澄海區某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對這筆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然而,該案件的各名被告人均怠於履行生效判決。逼於無奈,王某宏向澄海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此外,由於還有多名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王某敏、金某、澄海區某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有資金債務糾紛,且均已進入訴訟程序,判決、調解生效後,澄海區人民法院一併予以強制執行。

2019年3月,澄海區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王某敏、金某、澄海區某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發出恢復執行通知書,責令三被執行人履行還款義務。同年4月,澄海區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查封被執行人所有的位於汕頭市澄海區上華鎮老澄江路東側一面積1062.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向被執行人發出《報告財產令》和《限制消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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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執行人沒有履行還款義務,澄海區人民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汕頭市澄海區某金屬製品有限公司位於汕頭市澄海區上華鎮老澄江公路東側的一處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進行拍賣。2019年8月24日,買受人王某以227.5萬元競得上述被查封的不動產。

澄海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8月30日作出裁定,予以確認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歸買受人所有。並於2019年9月24日,向被執行人發出責令交出房屋通知書,但被執行人沒有履行。法院於2019年10月23日向被執行人發出強遷公告,責令被執行人應於2019年11月7日遷出房屋,但被執行人仍然拒不履行。

在此期間,澄海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摸排調查,發現該不動產長期被案外人佔用,經多次上門做思想工作,被執行人及佔用房屋者仍我行我素,拒不騰退交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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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楊漢添表示,“難度主要就是被執行人欠別人的錢,標的物又被第三人,即案外人佔用。法院要做被執行人的工作,又要做案外佔用人的工作,告知他們有義務要把標的物搬遷完畢,交付買受人,但是他們不履行義務。”

保障買受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

2020年1月10日上午,澄海區人民法院決定採取強制遷出清場的措施。執行現場還邀請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見證監督。懾於法院強制執行的司法權威,佔用房屋的案外人於當天凌晨自行搬離了房屋,澄海區人民法院順利將該不動產交付買受人管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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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楊漢添說:“通過鎮委、鎮政府、派出所、村委會的支持,做他的工作。鑑於法律的威懾力,現場他們把東西都搬完了,1月10日我們順利把標的物交給買受人,完成了強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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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執行標的物的變現速度,降低法拍不動產的變現難度,無疑切實保護了當事人和司法拍賣不動產買受人合法權益,維護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拍賣不動產移交工作的指導移交》和《關於開展“司法拍賣不動產清場交付”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澄海區人民法院全力做好“拍賣不動產清場交付”工作,去年以來共完成不動產清場交付50宗59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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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網拍不動產強制交付執行案件,只是我市兩級法院切實解決執行難工作的一個縮影。目前,我市兩級法院已順利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評估。汕頭法院執行工作受到省法院執行局的高度肯定。

多措並舉解決執行難問題

2019年,我市兩級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14000多件,執結13000多件,結案率超過93%。12項執行質效指標居全省前列,其中實際執結率和結案平均用時分別居全省第1和第4。

去年來,我市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多措並舉,完善監督管理,強化質效提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蔡曼娜說:“在全國法院執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統和執行指揮管理平臺自動提取指標數據,每月發佈一次全市執行工作態勢分析通報,通報全市法院執行辦案總體情況、執行質效及綜合管理考核指標的重點指標及有關數據,長期形成對比從而倒逼兩級法院執行局剖析存在的問題,提高質效,並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重點推進工作,層層傳導壓力,推動重點任務落實。”

在執行工作中,全市法院先後開展了“2018亮劍執行難”“春雷”專項執行行動”“化解涉群、涉農系列案”“民生執行”等攻堅執行難專項執行活動,掀起“汕頭執行風暴”,依法適用司法拘留、罰款、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堅決打擊抗拒執行行為。

汕頭:法院掀起“執行風暴” 全力推進“用二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

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蔡曼娜說:“2019年共司法拘留80名執行人,罰款21人次,限制出境30人次,對7928人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將4695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執罪案件被執行人20人次,已判決5人。”

為敦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全市法院也積極開展執行工作創新,並與三大通信運營商合作,對被我市兩級法院納入失信名單的被執行人,全面實施“失信彩鈴提示”和“失信提醒短信”等懲戒措施,首批被實施懲戒措施的失信被執行人共有725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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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開發布敦促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義務的通告,濠江區法院院長向失信被執行人發出公開信,龍湖區法院在高速公路收費處、繁華的商業中心等公眾場所電子顯示屏上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姓名及相片。許多被執行人因此主動聯繫法院,迅速履行了還款義務。

汕頭中院還與市發改局等37個單位會籤《聯合懲戒備忘錄》。依託“信用汕頭”搭建失信信息曝光平臺,2019年共向“信用汕頭”平臺推送失信被執行人共7256人次、失信被執行人法人755家,讓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取得明顯成效。同時,與市發改局聯合開展信用修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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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蔡曼娜說:“向228家在運營黑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發送《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復培訓通知書》,勸誡有關企業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舉辦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復培訓班,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和信用修復專題法律講解,簽署《信用修復承諾書》。通過培訓,  73家企業主動履行還款義務,退出在運營黑名單。”

接下來,我市兩級法院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五年綱要,進一步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加強執行工作規範化建設。同時,繼續提升執行辦案整體水平,統一執行辦案流程,不斷深化失信聯合懲戒,爭取更多部門、更多環節失信懲戒措施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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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打開案卷

記者/堅旭 陳逵

編輯/小蔡一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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