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夫妻俩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判了!

4月14日下午,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熊某、罗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对被告人熊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对被告人罗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贵州毕节:夫妻俩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判了!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19日12时许,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人员林某蝶、宋某等人在德溪街道办事处中鼎华城小区门口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该小区业主被告人熊某违反规定不服从管控,被林某蝶、宋某制止。熊某及其丈夫罗某遂与林某蝶、宋某发生争吵,并对林某蝶、宋某进行殴打。

案发当日下午,被告人熊某、罗某二人接到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自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罗某于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8日被执行逮捕。熊某因正处哺乳期被取保候审及不符合羁押条件未被批准逮捕。

庭审中,公诉机关依法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熊某、罗某的供述与辩解、相关证人证言、到案经过、现场勘验笔录、指认笔录等证据,均足以认定指控犯罪事实。

贵州毕节:夫妻俩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判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罗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依法予以确认,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案发后被告人熊某、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判处。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可对其从宽判处。

据此,根据被告人熊某、罗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依照刑法及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赵乾:

疫情防控期间,遵守政府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本案被告人罗某、熊某夫妇二人不仅不服从政府疫情管控工作人员的管控,反而对疫情防控人员进行殴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受到刑事处罚。

(原标题:七星关区首例:夫妻俩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判了!)

来源:“云上毕节”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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