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 风月君在群里看到了一则新闻报道,激动得一批!
打开一看,内容是这样的——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
在网上一查,哇,这么多大佬媒体都发声了,看来是真的
哇,风月君太高兴了,等了一年多的社保,终于不用再等了,可以直接买房了。
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连忙和哥们儿分享这个好消息——
哥们儿也替风月高兴,毕竟在中国人的世界里,房子和家基本是同一个概念,住在租的房子里,和住在自家买的房子里,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感觉。
不过,风月还没高兴多久,哥们儿发来了一条扎心的信息——
这(五)是什么意思呢?咱不敢问,只能默默想想。
然后去长沙住建委看了下,画风是这样的——
住建委真耿直,直接了断的定义:部分自媒体发布的不实信息!!!!!!
WHAT???????
长沙市住建委完整回复如下:
9月30日发布的《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房 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购房申请表(由申报对象据实在网上填报)。(二)本人及家庭 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三)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 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四)毕业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者线下查询学历、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五) 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条款与原试行办法中的条款基本一致,只是正式办法中增加了第(五)点:“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即对我市923限购 政策操作细则中关于人才购房 “除提交《试行办法》所规定资料以外,另外还需要提交本人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和公安部 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居住证”的规定在文件中再次予以明确,表明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购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限制,但仍须满足在长工作生活24个月的条件。 因此,请不要误信部分自媒体的不实报道!谢谢!
得了,咱还是老老实实等两年社保吧!只希望在明年年中时,长沙楼市不会突然放开限购政策,不然又是一波涨!这谁顶得住啊!!!!!
希望风月没有那么倒霉,无量天尊,阿门,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