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能夠以下雨為藉口,延遲交房嗎?

開發商能夠以下雨為藉口,延遲交房嗎?

答案是:不能。

【案例】

陳先生在2010年9月購買該市的一套商品房並於開發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交房日期為2011年3月20日,如果不能按期交付房屋,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2012年3月11日,開發商才向陳先生髮了入住通知書。陳先生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以夏季多雨影響施工,屬於不可抗力為由拒絕。

開發商能夠以下雨為藉口,延遲交房嗎?

【法律解析】

不成立。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在本案中,夏季多雨是季節性特點,開發商應該能夠預見,並能夠採取相應的措施加以避免。

開發商能夠以下雨為藉口,延遲交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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