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件分析

10月28日10時許,重慶市萬州區一大巴車在萬州長江二橋橋面與小轎車發生碰撞後,大巴車墜入江中。根據黑匣子視頻曝光: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當天一女乘客坐過站,與司機產生爭吵,雙方互毆,車輛失控墜江。

然而,事件發生後,最先遭受輿論非議的是事發現場的“女司機”,眾多媒體和網絡大V對“女司機”口誅筆伐,在沒有正式官方警情通報前,就將過錯歸咎於女司機,認為是其逆行導致公交車避讓不及衝出護欄墜江,致使悲劇發生。更有甚者,提出“緊急避險論”認為公交車不應避讓“逆行”女司機,因為公交車上的乘客數量大於小轎車上的乘客,保全公交車上成員的安全才是上策。一直以來,人們對於女司機似乎有著一種刻板成見,“女司機”被狹隘地調侃為“馬路殺手”,一旦有女司機參與的交通事故中,往往會被首當其衝地當作為元兇,這次事故中廣大網友也不免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也在作祟。

對於廣大受眾對女司機的誤解,可以從新聞媒介與輿論的關係來解釋。新聞媒介對輿論具有引導作用,在整個案子還撲朔迷離的時候,有些媒介就說是女司機的逆行導致了慘案的發生,因此輿論都在一邊倒地怪罪女司機。就在大家即將默認這個事實時,輿論迎來了反轉,警方在事故幾小時後發佈了官方通報。真相是公交車突然違規越過中心實線撞擊小轎車,導致公交車墜江慘劇的發生,與“女司機”沒有任何關係。突然的反轉也讓廣大公眾“措手不及”,認為自己被輿論所誤導。

縱觀整個事件,我們可以運用新聞學理論多角度來進行分析。首先,新聞是新近發生的事實的報道,新聞的基本特點是真實和新鮮。該事件報道及時並且由正式警方通報,因此符合真實性和新鮮性的特徵,可以稱之為新聞。其次,運用新聞價值理論進行分析,該新聞具有時新性和接近性。該事件報道時時間近、內容新,其次,該事件會引起公眾感情上、心理上的共鳴。此外,輿論對女司機的誤解體現了大眾傳播的負面功能,容易助長“社會順從主義”削弱公眾的判別力和對社會的批判精神。在這個事件中,受眾的聲音也足夠多元,這是因為受眾是新聞媒介的參與者,受眾具有知情權、表達權、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人民日報11月2日報道,一段驚心動魄的視頻,還原了悲劇誘因;一場無謂的紛爭,拉十幾人“陪葬”。教訓之慘重,讓人不敢直視,卻不得不叩問,乘客與司機互毆何以一再出現?痛定思痛,別止於噓唏,更別停留於憤怒。無徹底反思就無真正救贖,不行成制度正義,類似悲劇便難斷絕。

我認為,乘車因錯過站要求下車遭拒而情緒失控,大吵大鬧甚至大打出手已經輸理在先,這時如果有人站出來進行勸阻,一般情況下會平息糾紛,至少會將情緒失控的劉某的注意力轉移到其他方面,而不至於對車輛行進中的駕駛員冉某大打出手。然而車上的乘客個個面無表情,沉默相視,最後被兩個“衝動的魔鬼”帶去一同殉葬。同時,面對劉某的打罵,作為從事服務行業的公交車司機來說,應當理智對待,好言相勸,其採用在行駛的公交車上對罵的方式實在不妥。尤其是在乘客用手打自己時,應果斷停車,打開汽車雙閃並迅速報警,而冉某不僅沒停車,反而還將手脫離汽車方向盤邊阻擋邊還擊,這樣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必然會引發惡性事件的發生。當事人劉某最終也為自己的蠻橫無理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這個事件也警醒著我們,每個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都應該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作為社會中的人,每個人都應儘自己所能去對不良行為溫柔地相勸,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國家和社會應加強對遵紀守法公民的保護、對違紀者和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讓正義行走天下,讓邪惡寸步難行!

對於這場悲劇我想說,無論你身處何種困境,要做決定之前,還是想想自己身上的責任,每一個人只是社會的一個組成,不要讓自己成為一個毒瘤禍害大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