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助理工程师评审

Ⅰ、助理工程师申报须知:

①申报人员应按照初定申报工作通知要求,遵照客观、齐全、真实、准确原则完成网上申报;
②专科毕业工作满三年,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硕士毕业工作后可初定助理级;
③专业不符者或初定后需评转其他系列者,须参加职称评审;
④卫生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通信、翻译、出版等8个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办理初定及评审;
⑤因学信网未能获取到学历信息的,通过新增添加,需根据不同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填写申请编号及报告编号;
⑥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总部在宁驻外地企业的申报人员,须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⑦职称初定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Ⅱ、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理工科毕业:专科满3年/本科满1年;

②在申报单位缴南京社保满1年或以上。


Ⅲ、助理工程师申报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②一寸蓝底证件照1张;
③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注册备案表(盖公司公章)。


助理工程师证书参照:

南京助理工程师评审


证书唯一查询网站: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m.mynj.cn:11097/comm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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