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检察院扎实开展刑事和解 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3日讯

近年来,漳浦县检察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办案中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力求案结、事了、人和,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据了解,该院在办案中坚持以修复社会关系为导向,避免就案办案,采用事前审查、事中说理、事后帮助的做法,针对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并组织当事人所在地村委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力量居中调解,多方联合,形成合力。

同时,该院建立不捕、不诉案件听证制度,就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以及拟作不捕、不诉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全面阐述,加强释法说理,以公开、透明提升司法公信力。

此外,该院还建立案件回访联络制度,对因刑事和解不捕、不诉的案件进行立档管理,加强和解协议履行的监督,考察评估矛盾的化解和社会关系的修复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帮教。

(杨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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