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加重對隨地吐痰的處罰,最高罰200元

新京報快訊(記者 李玉坤)隨地吐痰作為一種常見的不文明行為,深受市民厭惡。在北京,對這一行為處罰擬加重,最高可能被罰200元。

4月23日,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力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作了《關於修改〈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2019年11月和2020年3月,市人大常委會對《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條例草案規定,北京對隨地吐痰、便溺,亂丟廢棄物,亂倒垃圾等不文明行為進行重點治理。立法過程中,有意見提出,前述不文明行為屬於群眾普遍厭惡的頑症痼疾,雖然《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對這些行為已經規定了法律責任,但處罰過輕,建議提高處罰額度。

針對上述問題,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同步修改《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將第五十四條對隨地吐痰、便溺,亂丟廢棄物,亂倒汙水、垃圾,焚燒樹葉、垃圾等行為的罰款額度由20元以上50元以下,提高到50元、情節嚴重的200元。

新京報記者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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