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標準:各地最低工資不得少於這個數

近日,人社部網站發佈了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20年3月31日),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6省份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480元,為全國最高。

最新標準:各地最低工資不得少於這個數

通過與2019年數據(截止2019年6月)對比發現


這些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沒有變化:

上海、廣東、天津、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新疆、重慶、陝西、四川、吉林、內蒙古、湖北、山西、江西、黑龍江、海南、雲南、西藏、甘肅。

這些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漲了:

北京、青海、福建、廣西、貴州、河北、遼寧、湖南


向上滑動閱覽


北京:2120元漲至2200元。


青海:1500元漲至1700元。


福建:第一檔從1700元漲至1800元;第二檔從1700元漲至1720元;第三檔從1500元漲至1570元;第四檔從1380元漲至1420元。


廣西:第一檔從1680元漲至1810元;第二檔從1450元漲至1580元;第三檔從1300元漲至1430元。


貴州:第一檔從1680元漲至1790元;第二檔從1570元漲至1670元;第三檔從1470元漲至1570元。


河北:第一檔從1650元漲至1900元;第二檔從1590元漲至1790元;第三檔從1480元漲至1680元;第四檔從1380元漲至1580元。


遼寧:第一檔從1620元漲至1810元;第二檔從1420元漲至1610元;第三檔從1300元漲至1480元;第四檔從1120元漲至1300元。


湖南:第一檔從1580元漲至1700元;第二檔從1430元漲至1540元;第三檔從1280元漲至1380元;第四檔從1130元漲至1220元。


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意味著能夠有利的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收入提高。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有利於穩定就業崗位,有利於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有利於保護低收入者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為何各地標準有差異?


這是因為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與

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是在綜合考慮各地城鎮居民最低收入群體人均消費支出、人均食品支出、恩格爾係數、贍養係數、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等指標數據,結合近年來當地經濟發展實際而確定的。

由於各地物價水平、收入水平有較大差別,最低工資標準差異也會較大。


最低工資標準對我們有什麼意義?


據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每月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是不能夠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對增加職工收入,特別是對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將起到直接拉動作用。職工的失業保險金、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以及單位停工、停業等情況下,職工的基本生活費都將隨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上調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不少企業停工停產。對於疫情期間工資發放問題,人社部此前發佈《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明確,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對於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行為,可通過工會或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維護自身權益。


來源:人社部、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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