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貸,霸佔他人房屋25套!全州“套路貸”犯罪團伙12人被判刑

非法放貸3000多萬元,公然霸佔他人多間房屋……以古詠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盤踞全州縣多年,靠“套路貸”獲得鉅額利益。近日,該團伙12人成員分別被判處4年半至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黑老大”古詠獲刑25年。11月26日,自治區公安廳公佈了該起案件的辦理情況。

2018年6月中旬,桂林市七星區“掃黑辦”接到桂林市“掃黑辦”下發的一條線索,有人“實名舉報廣西卓億投資管理公司的古詠、於華、梁祺等人涉黑”,稱古詠等人以民間借貸為名,實施套路貸犯罪,使用暴力侵吞超過正常利息的財物和房產。2018年10月底,警方收網,陸續抓獲了以古詠為首的多名犯罪嫌疑人。

非法放貸,霸佔他人房屋25套!全州“套路貸”犯罪團伙12人被判刑

警方在該案中查扣的大量房產證及相關材料。自治區公安廳供圖

據瞭解,從2007年至案發,古詠通過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積累資金,以此為基礎發展團伙成員,逐漸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以朱某斌、陽某華等人為積極參加者,以秦某富、秦某貴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假借民間借貸之名,以放貸快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借款,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錢的心理,以行規為由,誘使被害人簽訂僅該組織單方面持有、保管的空白房屋租賃合同、借款合同、收條、還款承諾書等材料,以砍頭息、利息、中介費、公證費、過橋費、罰金、紅包、送禮等名目,收取費用或者物品。

為攫取非法利益,該組織通過虛增借貸金額、肆意認定違約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虛假訴訟、公證或者採用暴力、軟暴手段,非法佔用被害人財物,獲取了鉅額的非法利益,用以維繫該組織的生存發展,支持該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非法放貸,霸佔他人房屋25套!全州“套路貸”犯罪團伙12人被判刑

警方在古詠家中搜出警服、電棍、手銬等警用裝備。自治區公安廳供圖

該組織自成立以來,有組織地實施詐騙案67起、敲詐勒索案25起、尋釁滋事案9起、非法侵入住宅案7起、強迫勞動案4起、非法拘禁案3起、故意傷害案1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違法行為1起,霸佔了被害人房產25套,造成了1人死亡、1人重傷的嚴重後果。

2020年9月30日,全州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一審宣判,古詠被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1228萬元。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4年半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以案說法】

近年來,“套路貸”違法犯罪成為一種嚴重侵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權利的新型涉黑惡犯罪,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影響了百姓生活和社會穩定。以古詠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放貸金額達3000多萬元,被害人達130多名,非法斂財數額特別巨大,並且公然霸佔多名被害人的房屋、車庫以及門面,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同時,製造虛假訴訟,導致司法資源嚴重浪費,嚴重破壞了當地司法秩序,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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