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期間國民黨抓壯丁時的晉江:集體關押,任意打罵體刑,如同罪犯

“抓丁抓丁,要錢要命”。這句民諺,廣泛流傳於晉江僑鄉,是有極其慘痛的歷史背景,且有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大量事實的。凡往日在僑鄉生活過的老一輩人,現在大都記憶猶新,往事歷歷在目。


抗戰期間國民黨抓壯丁時的晉江:集體關押,任意打罵體刑,如同罪犯

新進壯丁受檢

一、全民緊急總動員

“七七”蘆溝橋事變,日本帝國主義悍然對華大舉進攻,爆發了中華民族偉大的抗日戰爭。海內外愛國同胞,緊急總動員起來,“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松花江上》、《黃河大合唱》、《廈門淪陷》、《義勇軍進行曲》《大刀向日本鬼子的頭腦刣去》等抗日歌曲,廣泛流行於國內外,激發全民抗日的熱情。大批熱血青年,共赴國難,踴躍入伍,奔向前線,奮戰殺敵,英勇犧牲,前赴後繼,為國爭光。南洋華僑,成立了“南僑總會”,領導籌賑工作,大批僑匯、醫藥、棉衣等,源源不斷輸送回國;一面組織代表團回國,奔赴抗日前線慰問,不少華僑青年,留下來參軍參幹、從醫駕駛、辦報宣傳等等。有力支援了祖國的抗日工作和賑濟了難民。

但是,在中華民族最危急的關頭,國民黨採取了“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的反動方針,違背了民族的抗日意志。汪偽漢奸日特,更公開投降賣國。國土淪喪,山河破碎,人民慘遭殺戮,造成了民族大災難。

抗戰期間國民黨抓壯丁時的晉江:集體關押,任意打罵體刑,如同罪犯


當時,福建省主席綏靖主任陳儀,視人民為草芥,給福建省,特別是晉南僑鄉,以極大的禍害。大量抓丁與敲詐勒索,就是禍閩害民的慘劇之一。愛國僑領、南僑總會主席陳嘉庚與候西反先生來閩視察後,認為陳儀治閩“荷政猛於虎”。一面連續電告國民黨中央和蔣介石等,指出陳儀治閩之種種“劣政”,和“閩省慘況”、“民不聊生”,請求解決;一面在返回僑居地時,沿途向廣大僑胞“報告閩人慘狀”,“陳儀禍閩害民”,倡議“積極救閩救鄉”,等等。終於使陳儀滾出福建。“狗去豬來”,軍閥官僚劉建緒繼陳儀治閩,並沒有什麼積極改善。總而言之,抓丁派款無時停,百姓苦難數不清;怨聲載道官不理,唯有解放見光明!

二、應徵變成僱傭

在抗日戰爭中,國民黨政府實施所謂“公民兵役制”,規定應徵對象與範圍:凡滿18歲的男性公民,有兄弟兩人以上者,“三丁抽兩,兩丁抽一,單丁不抽”。令各鄉鎮保甲,編造花名冊備查,依年齡分期抽籤應徵入伍。然而,由於政治腐敗,“兵役制”卻變為地方官吏貪汙舞弊,勒索敲詐,魚肉人民的藉口。其做法大體是:

1、把“壯丁花名冊”作為地方掌權者發財的“搖錢樹”。誰花錢“買囑”,便可暗中塗改年齡,或分戶過房,使應徵對象變為緩徵,多丁之家變為免徵之戶。掌權者貪賄成風,遂使“抽籤應徵”的辦法,變成“地頭蛇”敲詐勒索百姓的藉口。因此,百姓把“壯丁花名冊”叫做“生死簿”,他的生死全操在掌權者手中!

抗戰期間國民黨抓壯丁時的晉江:集體關押,任意打罵體刑,如同罪犯


2、以“僱傭頂替”,改變了“應徵入伍”的辦法。其做法有二:一是是按鄉鎮保甲村落,提出“應徵”名額,各級可暗中層層“加碼”,並採取集體或聯合僱傭,其費用由各村落應徵對象分攤負擔。但各戶款項,須交地方掌權者,統一“代辦”,花錢多少,只有天曉得。其中分攤負擔,還有因人而異。如所謂“龍房虎柱”的巨姓大戶,可減少或全免負擔;而弱房小姓,則不能少免,甚至程度不同的增加負擔。二是由“中籤壯丁戶”,花錢自行僱傭。但自行僱傭,往往要受地方掌權者多方挑剔為難,因為掌權者撈不到油水。於是只得花錢重僱,麻煩更大。故有“了錢消災,敬神無害”之說。一般人只好交掌權者“代辦”,以圖省事,少麻煩。於是社會上便出現了買賣壯丁的“交易場所”與“市價行情”,而地方掌權者,往往又是“壯丁交易所”的主人和交易中的“經紀人”。一些不務正業的“散仙”“歹兒”及賭徒,則視賣壯丁為“職業”,有先賭輸而後賣,也有賣完了即輸光。入伍不久,便逃回來再賣。英林有一個姓林的人就連續賣了六七次。但不少人也因此當了“替死鬼”,死在異地他鄉。老百姓對這種人,認為是“賭博、浪蕩買賣賊”,自作自受,不足憐惜。值得同情的,是那些家境貧困,謀生無路,告借無門,生活難熬而被迫賣身為“壯丁”的人,他們為著一家老少的活命,事出無奈。當其被捆縛送入伍時,父母妻兒,牽衣頓足,揮淚哭別的悲痛情景,實在令人心酸!

三、捆縛監禁如囚犯

國民黨的軍隊,就是這樣強抓亂抓或僱傭來的。抓上手後,先送到鄉公所關禁,生活自理;然後用繩子捆縛,武裝押送,如同罪犯。晉江的壯丁,大都先押送到泉州城內,集體關押在承天寺、開元寺或天公觀,再經接兵部隊,押送到仙遊或邵武訓練,然後押解到江西等地,補充到前線去。在訓練中,被任意打罵體刑,接送時縛成一串走路,肩上還要挑重擔,途中休息與大小便,都要先報告准許,方能集體起落行動;生活被層層剋扣,伙食低劣,軍衣破舊,形同“散兵遊勇”,根本沒有作戰能力。

抗戰期間國民黨抓壯丁時的晉江:集體關押,任意打罵體刑,如同罪犯


1940年10月13日,南僑代表陳嘉庚等回閩視察,途經仙遊楓亭休息時,親見“有軍人押百餘名壯丁,由旅館前經過,該壯丁分數隊,有七、八人、十來人為一隊,俱用麻繩縛於臂上,牽連成隊”。證實了陳先生在回國前之所聞,至此“乃信前聞不謬也”。

龍湖溪後村洪祖良,回憶他在1944-1945年於國民黨莆永師管區接兵部隊工作時說“晉江縣壯丁被抓上手,便送到鄉公所關押起來,然後由鄉到區,由區到縣,直到接兵部隊,一路五花大綁,武裝押解,形同囚犯……”

抗戰期間國民黨抓壯丁時的晉江:集體關押,任意打罵體刑,如同罪犯


被鐵鏈鎖著的壯丁

四、路旁屍體無衣著

國民黨的軍隊,就是這樣強抓亂抓或僱傭來的。抓上手後,先送到鄉公所關禁,生活自理;然後用繩子捆縛,武裝押送,如同罪犯。晉江的壯丁,大都先押送到泉州城內,集體關押在承天寺、開元寺或天公觀,再經接兵部隊,押送到仙遊或邵武訓練,然後押解到江西等地,補充到前線去。在訓練中,被任意打罵體刑,接送時縛成一串走路,肩上還要挑重擔,途中休息與大小便,都要先報告准許,方能集體起落行動;生活被層層剋扣,伙食低劣,軍衣破舊,形同“散兵遊勇”,根本沒有作戰能力。

抗戰期間國民黨抓壯丁時的晉江:集體關押,任意打罵體刑,如同罪犯


1940年10月13日,南僑代表陳嘉庚等回閩視察,途經仙遊楓亭休息時,親見“有軍人押百餘名壯丁,由旅館前經過,該壯丁分數隊,有七、八人、十來人為一隊,俱用麻繩縛於臂上,牽連成隊”。證實了陳先生在回國前之所聞,至此“乃信前聞不謬也”。

龍湖溪後村洪祖良,回憶他在1944-1945年於國民黨莆永師管區接兵部隊工作時說“晉江縣壯丁被抓上手,便送到鄉公所關押起來,然後由鄉到區,由區到縣,直到接兵部隊,一路五花大綁,武裝押解,形同囚犯……。”

洪祖良回憶說“莆永師管區駐仙遊,接到地方上交來的壯丁,原本應經過短期訓練,才輸送到前線去,交給作戰部隊,補充到前線作戰。但實際上,一來就編成班、排、連單位,又實行集體關禁與看管,養下來待輸送。1945年春,他親送一批到江西去,從仙遊出發,經永定、長汀到江西瑞金,步行二十餘天,一天僅早晚兩餐糙米飯,走五、六十里山路。軍官為了賺錢,又怕新兵逃跑,把沿海販來的私鹽,分配給壯丁挑運,加上部隊行李,人人肩上均有重擔,行軍時魚貫而行,由荷槍實彈的武裝押送。要休息,聽命令,席地而坐,連大小便都得先報告,准許才能動,一到宿營地,又集體關押,武裝看守,難得有逃跑出來的機會。如果說是押送新兵,不如說是押送鹽販子與罪犯。經過長途跋涉,一再折磨,即便體格健壯之人,沒有中途倒斃,也已精疲力竭,熬成病夫。更糟的是少醫缺藥,得病等死。在路上曾發生過傳染病,死亡不少,慘狀難言。總之,被押送的壯丁,不是死在戰場上,而是死於折磨中,不少人就是枉死在關禁場所,或行軍途中。這比古代犯罪,被官府判處發配充軍的,還要慘酷得多……。”

抗戰期間國民黨抓壯丁時的晉江:集體關押,任意打罵體刑,如同罪犯


邵武為閩北名城,李良榮師長,閩南壯丁二千餘人集中在該處訓練。主持者黃團長,向陳嘉庚先生承認“前者對壯丁待遇甚失妥,一經迫徵,慘如入獄,甚為恐怖……。”陳經崇安途中,“見路旁有兩死屍,其一全身無衣服。據同行的憲兵言:該屍系壯丁病死,衣服被押官取去,在途中逢相當平民,就強抓去抵額,將衣服再穿上,故在民眾中,多有中年人失蹤者。”為此,陳曾責問閩省主席陳儀:“自抗戰迄今,閩省壯丁徵調若干人?”答曰:“二十五萬餘人”。繼問:“死亡及逃走者若干人?”再答:無登記故不知額數多少”。由此可見,軍閥官僚政客的陳儀,是置閩省大批壯丁死亡於不顧。而對此極目慘狀,百姓和新聞記者,則聞者搖頭嘆息,見者悲傷落淚!


五、千家萬戶走壯丁

“好男不當兵,好銅不鑄鐘”。這是廣泛流傳於晉江僑鄉的諺語,說明百姓厭惡國民黨兵的程度。因為“三年當兵,兩年放鴨,回來連蒼蠅都畏拍”,當了兵懶惰成性,無所作為,變成廢人了。所以老百姓除非萬不得已,決不肯讓兒子或親屬去當國民黨兵。而地方掌權者,徵調不易,難以交差,便強抓亂抓入伍,謂之“抓壯丁”。因此,把晉江人民,搞得惶惶不可終日,千家萬戶都在“走壯丁”。有“走得離,謝土地”之感嘆。大抵走法有三:

一是:逃出國,到南洋。但當時沿海航線,已為日寇封鎖,交通癱瘓,難於成行。因此,不少人改從陸路出發,翻山越嶺,步行跋涉,跑到越南、緬甸去。

二是:逃到外鄉,給人“招贅”或“頂房柱”,當長工等。改名換姓,被人視為是“賣大燈”,僅有四十多戶的龍湖溪前村,外出被“招贅”的就有三人。賴厝僑屬賴秀目,兄在印尼泗水,弟未及齡,但本人得負擔“壯丁費”,還得變賣首飾家當,託人向保長說情,僱一名壯丁頂替,搞得傾家蕩產,不得已同胞弟長期當長工與打雜渡活。

三是:摸索“壯丁期”的規律,就地周旋、迴避,以閃“風頭”。一般白天很少或不在家中,一有動靜,相告奔跑;晚上上山過夜,睡於墓埕、蔗溝、菜園、林中。上山過夜有時會受到毒蛇猛獸的傷害,甚至於不幸喪命。如賴厝村民賴臭間,因“走壯丁”睡於小橋墓的石埕上,凌晨被銀環蛇咬傷,立即回家後,便昏倒不省人事,上午十時許便死了!使人感到恐怖,提心吊膽過日子,百姓感嘆說“狗吠心頭驚,天光心才定”。

抗戰期間國民黨抓壯丁時的晉江:集體關押,任意打罵體刑,如同罪犯


六、妻離子散有幾多

國民黨的抓丁勒索,在晉江,不知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據洪祖良對龍湖前溪村的統計,該村僅四十多戶,二百來人,被抓丁入伍者六人,其中死於他鄉者三人,帶病返回死亡者一人,1949年生還的一人。被迫走出國到南洋謀生的八人,其中半數死於抗日戰爭中。被迫他鄉外裡求生的十多人,其中被“招贅”的三人。被僱壯丁入伍的三人,其中死一人。變賣房屋、產業、傢俱、首飾僱壯丁者六戶。總共全村受害者達70%以上,其中死亡者九人。該村旅菲華僑洪源土,攜眷歸國時已三十多歲了,也得負擔“壯丁費”,經濟日益困難,只得變賣所有家產,交保長去代僱壯丁頂替。可是到1944年,被抓關禁,無錢可贖回或再僱人頂替,便被送“入伍”,從此無消息,後來傳來消息,他是途中被折磨而死於異鄉的。僑屬洪祖良,弟兄三人,兄在南洋,二兄當自衛隊二年,又僱壯丁代替了。但事隔二年,1943年在“抓逃兵”時,其母被抓到鄉公所關禁,勒索去偽幣1500元。

七、分贓不平“狗咬狗”

在“抽壯丁”、“抓壯丁”、“僱壯丁”、“走壯丁”,全都操在各鄉鎮長、保長、保隊付、保幹事手中,他們可以任意從中作弊,作梗、敲詐、魚肉百姓,如多配名額,多抽少付,暗中抽頭,借追逃兵,分戶化名等等,大撈一把,暴發致富。百姓怯於權勢,只好任其敲剝,“了錢消災,免找麻煩”。

可是,地方掌權者,也有瘦狗與肥狗,餓狗與飽狗,大狗與小狗之分,他們在坐地分贓不平時,也會發生“狗咬狗”的爭鬥,甚至於財到眼紅,你爭我奪,互相殘殺,鬧出人命來的。國民黨當局,認為“家醜不可外揚”,掩蓋了事。石獅區英林鄉溪後保保長洪××,與保幹事陳××,在合謀貪汙、分贓不平時,發生矛盾內訌。在一個黑夜裡,洪保長突然被人“暗殺”了。案發後,陳保幹事便“自告奮勇”,揚言“要到上級去報案”。可是,從此一去不復返了。群眾議論紛紛,猜測洪保長被暗殺,同陳保幹事逃脫不無密切牽連。

八、官家壓迫民造反

“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1944年舊曆五月,城南永豐鄉清濛村一帶,發生了一起僑眷婦女百人湧進泉州,向縣長、專員“請願”,就是這樣。

抗戰期間國民黨抓壯丁時的晉江:集體關押,任意打罵體刑,如同罪犯


經受八年抗日戰爭,特別是太平洋事變後,僑匯中斷,經濟破產,日食難度的晉江縣僑眷、歸僑,生活慘苦,是一言難盡的。例如御賜橋村周姓一族21戶中,因生活所迫,賣兒鬻女的就有三戶,內有一戶賣掉兩男一女,最後流落他鄉,不知去向。在清濛、雁塔、下輦、裡厝和御賜橋幾個僑村,有的上山墾種砍柴,有的到城裡學紡紗織布,有的當苦力挑“安海擔”(即挑貨物到安海),等等。早出晚歸,勞累不堪,收入低微,生活難度。每百市斤“安海擔”,肩挑一天,來回跑百餘華里,工價僅18元,等於當時的一市斤大米價。由於體力消耗,物質生活低,折磨得面黃肌瘦,“吐血”、“閉經”的不少,“虛死”、“癆死”者兩人。實在是到了“山窮水盡,四面碰壁”的地步。而對國民黨鄉鎮保長的抓丁派款,敲詐勒索,仍逆來順受,忍氣吞聲,過苦日子。但是物極必反,忍辱負重,是有一定限度的,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必然奮起反抗。永豐鄉保長楊華賓,要強行徵收免緩役稅,適齡壯丁,每名要六千元(相當於三百斤大米),未及齡和在南洋的華僑,每人也要三千元。若不按期如數照交,便要抓人、搶鍋、封房子,侮辱謾罵、嘲笑,無所不用其報。清濛村僑屬女青年鄭玉珍,因僑匯中斷,生活難度,輟學在家,在向保長鄭成火為其15歲胞弟鄭春草交涉“緩役捐”時,受到了無恥的嘲笑與辱罵,火冒三丈,聯絡了以老僑眷郭出娘等四人為骨幹,發起百人以上僑眷婦女,湧進泉州城內,到晉江縣政府行署“請願”。保長鄭成火、張東壁等人,先是採取“硬軟兼施”,百般阻撓,後帶打手一批,到新橋頭,企圖攔截進城請願人群,但行人多勢眾,未敢動手,夾著尾巴溜走了。晉江縣長吳德露、僑務局江局長,假裝同情,令派個別代表,進行“談判解決”。但沒有頭緒,事情又鬧到專署,專員以“午睡休息”為由,拒不接見代表;不得已時,才由秘書長高名懷出面“接談”,幾經交涉,自覺理虧,抵賴不過,最後只好代表專員,“當場宣佈廢除徵收未及齡及出洋華僑的壯丁免緩役捐與積穀”而告終。如果說是“請願勝利”,不如說是官方有限退讓。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僑眷婦女,二是人數眾多,三是官方理虧,四是找上縣長專員,對國內外已產生了不良的政治影響,宣佈“廢除”,把“請願”人群打發走,可消除地方政府的被動局面,息事寧人。但是,對於作惡多端的鄉鎮保長,並不追查處理。故曰“有限退讓”,並非官方“良心發現”,願意“放下屠刀”。

在抗日戰爭中,晉江“抓壯丁”的慘痛歷史,是人世間的一幕悲劇。它距現在70多年,大量的受害者及少數的掌權者幾乎都已經過世,但當代人應瞭解並銘記這一史實,以史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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