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浙江省发布了《高速通行使用指南》,告诉你通行费的增减规则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徐丽婷

今天(5月6日)零点,全国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史上最长的免费通行期结束。

很多车主都给车子装了ETC,恢复收费后,你可以能遇到一些问题,今天(5月6日),浙江省交通厅特别发布了《高速通行使用指南》,里面汇集了大家最集中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看过来,浙江省发布了《高速通行使用指南》,告诉你通行费的增减规则

对收费多少,大家是最关心的——

在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客车计费方式、计费标准都和以往相同,而目前会出现部分客车实交的通行费金额发生一些小额变化(一般在3元以内),这主要是由于通行费尾数进位取舍规则调整造成的。

相关工作人员给我们举了个“例子”:取消省界收费站前,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金额以5元为单位,尾数取舍规则为2.5元(含)以下归为0元;2.5-7.5元(含)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ETC车辆先取整再打折。取消省界收费站后,MTC(人工收费)车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元”、ETC车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且ETC车辆的收费金额是按实际计算金额取整到“分”后再打95折(恢复收费前),出现了通行费有增有减的现象。

需要注意的是,今天收费恢复后,ETC车辆收费将比MTC车辆低,鼓励车主安装ETC通行高速公路。

假设车辆某一行程应收金额为7.4元,取消省界收费站前MTC车辆收费为5元,ETC车辆在5元的基础上打折为4.5元;取消省界收费站后,MTC车辆收费为7元,ETC车辆直接在7.4元的基础上打折为7.03元;恢复收费后,MTC车辆收费仍为7元,ETC车辆在7元的基础上打折为6.65元。

对货车司机来说,有哪些变化——

货车从原来的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计费方式进行了调整。由于车型收费模式与计重收费模式在计费依据上存在较大差别,按车型收费后,同一车型收费标准相同,不再考虑重载、轻载和空载的因素,对单个车辆来说,跟计重收费相比必然会出现“有升有降”的情况。

特别提醒的是:对二轴黄牌最大允许总质量偏小的货车(2类货车),因全国统一的2类货车车型分类跨度大(最大允许总质量从4.5吨至18吨),通行费较计重收费时会有一定的上涨。总的来说,货车在不超限超载运输的前提下,越接近标准装载(即限载)越节省通行费。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单卡用户和人工收费车辆不再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需要发票的,可以在通行结束7个自然日后,通过电子票据服务平台(www.txffp.com或“票根”APP)获取通行费发票。

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出口车道都可以显示本次行程的全部通行费用,此外还能在相关微信公众号、APP、小程序、发送扣费短信等查询服务。

如果你对通行费金额有疑议可以当场向收费站反映咨询。ETC用户也可通过浙江ETC网站、微信公众号、APP查询通行记录和月结单。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市的12345、12328服务热线以及 0571-888911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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