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定金條款設計的注意事項

1.當事人可以依照《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合同約定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3.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不具備定金效力;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6.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合同違約定金條款設計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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