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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律師:
你好,現在有個勞動關係上的爭議,但我不想跟把單位告了,有沒有什麼組織讓我們調解的啊?
答:當然是可以申請調解的。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都是可以受理勞動者申請組織調解的。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 常衛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