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跟踪配合盗窃近六十万被起诉-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旭 薛海燕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柳某和赵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并向区人民法院建议对该二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据悉,柳某、赵某两人经济拮据,产生了结伙盗窃他人财物的念头。于是以兑换外汇为副业的林某成为了他们的目标。两人通过前期跟踪、踩点等手段掌握林某的生活规律、住所情况。

  2019年10月27日15时许,赵某事先进入林某的位于马尾区亭江镇养鸭棚的住处等待作案时机。柳某则驾驶车辆跟踪、盯梢林某。当日17时许,林某回到住处后,将装有现金的黑色塑料袋放在卧室床上。待林某走出卧室去煮饭时,事先躲在卧室床底的赵某从床底爬出将林某放在床上的黑色塑料袋盗走。随后来到侧间将墙砖搬下,从墙洞爬出,赵某逃离现场后与在附近接应的柳某汇合,由柳某驾驶车辆经马尾区高速公路逃离至连江县琯头镇,后二人将盗得的黑色塑料袋中的现金平分。

  据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柳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14000元人民币、14000欧元、1045000日元、5英镑(折合人民币共约592082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柳某和赵某有明确的下手目标,并前期谋划、分工配合,窃得巨额财款后均用于赌博玩乐和日常开销,可见二人的主观恶性之深。在他们受到严厉刑罚的同时,更要警醒大家提高保护意识,贵重财物尽量不要随身携带,简陋住处也应当保证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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