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交車位管理費遭限行,長沙一小區業主起訴物業

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14日訊(記者 楊昱)“交了13年車位管理費,車位長期隨意被人佔用,衛生也沒搞。今年初,沒有續交服務費,沒想到物業設卡限制我的車輛出行,每次出門還要收5元停車費,這合理嗎?”今日,家住長沙市開福區金鷹城聖爵菲斯小區的周先生向本報投訴。記者就此展開了採訪調查。

“30元/月的車位管理費,我們交了13年,因為不常往小區,車位不僅沒人打掃,還老是被他人佔用,看著真是窩火。”周先生2006年入住小區以來,購買了4棟架空層的車位使用權。由於陪讀,近幾年很少居住在該小區,自己花錢購買的車位成了公家的了。2019年底,在向物業反映無果後,周先生拒絕續交車位管理費,卻遭到了物業的“限行”。他載著家人出小區大門,保安以沒交車位管理費為由拒絕打開小區電子門禁欄杆,要求必須交5元的停車費才肯放行。

事後,周先生將物業公司起訴至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訴求法院判令物業公司排除電子門禁系統對周先生車輛的限制,賠償周先生誤工費28.33元,並在小區微信群裡公開道歉。

4月14日上午,記者來到了金鷹城聖爵菲斯小區物業管理處。物業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收取的停車服務費,是對物業提供停車管理服務的對價支付,收費標準也是經過物價部門核准。周先生沒有及時續費,也不補交車位管理費,我們就只能按照臨時停車來計費了。”

目前,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該案,並將於4月27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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