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金融一體化堵在哪裡?

加快互聯互通,讓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是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的題中之義。但眾所周知,金融改革創新不易,不僅要協調央地監管權限問題,而且金融創新本身又常常在非常謹慎地尋找平衡點。日前,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執委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等12個部門制定印發了《關於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深化落實金融支持政策推進先行先試的若干舉措》,重點側重一體化金融合作、綠色金融發展以及推進金融信息共享等3大領域,圍繞8個方面提出了16條具體的先行先試舉措,可以說既接上了當前金融改革創新的“天線”,又接上了長三角區域金融合作與互聯互通的“地氣”。

從《若干舉措》16條新政來看,既遵循了現有金融法律制度,又體現了市場的靈活性和豐富性。從中看到,當前長三角金融互聯互通的突破點,在於充分發揮長三角區域創新體制機制的優勢。

金融改革創新難,堵點在於現有法律制度、監管模式,法律明確規定金融屬於垂直監管的部門,國有金融機構也大多垂直管理,地方僅對少量金融事項擁有監管權限。就長三角而言,包括加快金融互聯互通在內的金融改革創新,發揮地方體制機制優勢更多的還是發揮機制優勢。

不妨從近年來上海“一網通辦”、江蘇“不見面審批”、浙江“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中尋找靈感,滬蘇浙這些改革推行之初,也曾遭到人們的不解甚至質疑,認為現有體制下不可能做得到,但事實上不僅做到了,而且充分發揮機制創新的巨大優勢。

比如,《若干舉措》明確“支持符合監管政策的地方法人銀行在示範區設立資金營運中心”“加快建設示範區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完善跨區域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等,就是遵循現有制度下的機制創新。上海是國內製度文明水平最高的地區之一,浙江是國內發揮機制優勢最好的地區之一,加上江蘇高度開放的基因、安徽活躍創新的基因,在現有金融體制下推進長三角金融互聯互通,可從創新機制的角度來打通堵點。

不斷推進長三角金融一體化,不僅需要監管部門的推動,也需要金融機構發揮主觀能動性。

長三角金融互聯互通的探索和嘗試在此之前已悄然起步,如上交所發佈上證G60指數,對G60科創走廊內橫跨滬蘇浙皖九城市(區)的上市公司進行梳理並編制發佈了上證G60創新綜合指數和上證G60戰略新興產業成份指數。

在這新出臺的《若干舉措》16條金融新政中有一體化亮點:推進示範區同城化結算服務,鼓勵取消跨域收費;優化企業開戶服務,探索推進有人值守的分佈式智能終端開戶、同行跨區代辦及異地鑑證服務;鼓勵示範區法人銀行提供跨行、跨區域、跨鏈接的個人賬戶驗證互認服務。國有大型金融機構一般依照一定的行政區劃設立地方分支機構,但地方法人機構卻有自身獨特的優勢,可以通過跨區域的協同、合作等方式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開展業務,加上現在數字化辦事平臺,完全可以為長三角區域內市場主體提供更為便捷的跨區域服務。

在具體探索中,不妨先易後難、先小區域再大區域、先民生關切領域再投資創業領域,把能夠通過區域內協商達成的金融改革事項及早推出,先行先試,為進一步深化相關改革創新積累經驗。比如,目前長三角不少銀行都對本行內跨區域的一些服務減免收費,但對跨行又跨區域的服務收費推進較慢,不妨在銀行業推廣本行內相關業務服務收費視同為本地同類業務收費。又如,地方法人機構可以發揮優勢,先跨省與相鄰縣市的同類機構達成合作,率先在相鄰兩縣市之間推進,進而推廣至多縣市間合作,最後在長三角省域間形成互聯互通。再如,像車險理賠這樣民生關切領域的金融改革可以先探路,對跨區域理賠案件可以探索統一理賠標準、實現跨區域定損互認及屬地理賠等,進而再對投資創業等領域的金融服務探尋互聯互通的新路徑。

在探索長三角金融一體化進程中,仍然要遵循《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的“發揮上海龍頭帶動作用,蘇浙皖各揚所長,加強跨區域協調互動”的要求,充分發揮上海打造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優勢,發揮上海擁有金融機構間清算、結算等方面的獨特優勢,也要充分發揮蘇浙皖各自的優勢,尤其應當將蘇浙皖現有已獲批金融改革的成果及時在長三角區域分享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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