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三支一扶公基備考法律知識:擔保物權

導語:2020三支一扶考試公告將於3-5月期間發佈。三支一扶考什麼?三支一扶考試內容是什麼?三支一扶公基如何備考?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備考,中公三支一扶考試網在這裡為大家講解公共基礎知識中的法律知識《擔保物權》,幫助大家備考三支一扶公基部分。

一、擔保物權的概念

擔保物權,是指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權利上所設定的一種他物權。

二、擔保物權的設立意義及內容

(一)設立意義

擔保物權,顧名思義就是擔保債的履行的,那具體是怎麼擔保呢?我們舉個例子給大家:我分別向甲和乙借了10萬元,與債權人甲只是簽訂了借款合同,與債權人乙除了簽訂了借款合同,還將一個市價約20萬元的古董花瓶出質給乙。那麼好了,甲和乙的債權都到期了,可是誰的錢我都還不上,除了那個古董花瓶我手中又沒有任何值錢的東西了,經過法定的程序將古董花瓶進行拍賣,所得價款15萬元,請問甲和乙誰可以優先受償?當然是乙!通過這個例子相信大家就明白了擔保物權的重要性!擔保物權是實現債權的重要保證,能夠大大的降低債權人的風險,下面我們來看一下擔保物權的具體內容。

(二)具體內容

1.抵押權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佔有而供擔保的財產,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依法享有的就該財產變價並優先受償的權利。

注意一下抵押權的特點:抵押的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但是有一個顯著特徵就是:不轉移佔有。也就是說抵押權人並沒有實際佔有抵押物。

2.質權

質權,是指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佔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注意一下質押的特點:質押的只能是動產或權利,而且需要“移交”,也就是要將質押物移交給質押權人。這是質押非常顯著的特點。

3.留置權

留置權,是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財產,在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時,有留置該財產以迫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並在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時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留置權是動產擔保物權,其標的物均為動產。

留置權屬於法定擔保物權,具有法定性。這就是說,當符合一定條件時,依照法律規定當然地發生債權人的留置權,而無須合同事先約定。這也是留置權和抵押權、質權的重要區別。與之相對的,抵押權和質押權我們稱之為“意定物權”,是根據雙方的“意思”確定的物權,這部分是留置權非常顯著的特點,大家要注重把握。


分享到:


相關文章: